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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龍受審,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神態淡定。
上圖:成瑞龍被法警押進法庭。
成瑞龍在看守所接受采訪。
佛山中院認定所有指控罪名成立 成瑞龍未決定是否上訴
廣東殺13人強奸作案10起凶犯成瑞龍一審死刑
據法制網報道,今天上午,廣東佛山中院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成瑞龍一案一審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奸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成瑞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成瑞龍,男,1973年1月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廣東省連州人。1996年5月,被告人成瑞龍伙同蘭啟榮(已被執行死刑)、成勝(已判刑)、成海芳(已被擊斃)密謀實施搶劫。同月25日21時許,由蘭啟榮先潛入佛山市南海區桂城海三路被害人伍某住宅樓,打開大樓防盜門後,被告人成瑞龍伙同成勝、成海芳用絲襪蒙面,上樓伺機作案,蘭啟榮則回到出租屋准備接應。當日23時許,被害人伍某夫婦帶其子回到501房,被告人成瑞龍、成勝、成海芳即蒙面持刀衝入房內,威脅伍一家三口,當場劫得人民幣23400元、港幣10140元及物品。次日早上6時許,被告人成瑞龍指使成勝、成海芳留在伍家看押伍的妻子和兒子,威脅伍某去籌集人民幣178000元到佛山市金熹大酒店門口交給蘭啟榮,劫款後,成、蘭二人逃離現場。同案人成勝在逃離被害人住所時被當場抓獲,成海芳逃回原籍因拒捕被擊斃。
隨後,至2005年1月期間,被告人成瑞龍先後流竄於廣東、廣西、湖南、浙江、重慶、江西等地,伙同他人先後實施或單獨實施犯罪,搶劫、故意殺人、強奸作案10起,殺害13人。其中,在被告人成瑞龍實施的6起搶劫、故意殺人作案中,共致8人死亡,1人重傷,在搶劫作案中,入戶搶劫4次,持槍搶劫1次,搶劫財物共價值人民幣288610元;在成瑞龍潛逃期間,為抗拒抓捕,共致4人死亡(其中3名警察,1名保安),1人輕傷;另被告人成瑞龍在流竄作案期間,還實施強奸作案1人,殺害1人。1998年5月成瑞龍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公安部通緝。2005年1月化名周全,因搶劫罪被江西贛州市龍南公安局抓獲,並在江西省龍南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在江西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於2009年5月被發現真實身份後移交佛山市公安局偵查。對檢察機關的十項指控,一審法院均予認定。
法院認為,被告人成瑞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以入戶搶劫、持槍搶劫等方式,多次實施搶劫作案,搶劫數額巨大,並致5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成瑞龍為抗拒抓捕或者在實施搶劫犯罪、強奸犯罪後為滅口而故意殺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8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成瑞龍還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被告人成瑞龍一人犯數罪,並且在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應當依法數罪並罰。被告人成瑞龍歸案後主動、如實供述未被偵查機關掌握的強奸犯罪,屬主動供述不同種罪行,可視為自首,依法可對其所犯的強奸罪從輕處罰。盡管成瑞龍在偵查階段主動供述了同種罪行;在庭上也自願認罪。鑒但於被告人成瑞龍流竄作案多年,作案次數多,作案手段特別凶殘,後果特別嚴重,造成的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應依法予以嚴懲,雖有上述酌定從輕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成瑞龍對判決結果表示信服,但認為法院認定的作案過程與事實不符。成瑞龍至始至終未明確表示是否提起上訴。
記者對話成瑞龍竟得意敘述『斗警』故事
一切都顯得沒有懸念。昨天上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身負13條人命的『殺人狂魔』成瑞龍一審宣判,其被指控的所有罪名均成立。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奸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成瑞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於這樣一個毫無爭議的結果,成瑞龍全程竟以微笑置之,表示對判決結果信服,不過對於具體的一些作案過程有異議,仍未決定是否上訴。
獄中對話
成瑞龍:承認自私不承認『凶殘』
宣判前的一個下午,在佛山看守所,本報記者經過特許,成為了僅有的兩名能與成瑞龍面對面交流的記者之一。在長達一個半小時的采訪裡,他向記者詮釋了一個完整的成瑞龍。
成瑞龍所說的,正是他由普通人到惡魔的蛻變過程。不過正是踏出了這可怕的一步,讓他的人生從此不能再回頭。
[記者觀察]
坐在審訊室裡的成瑞龍,提到他與警方『斗智斗勇』時,仍是得意洋洋。這讓當時離他僅有兩米之隔的記者微微發顫,他把殺人、作案當成了一門學問,的確讓人震驚。
凶殘成性殺人從不做惡夢
記:你最後悔哪個案子?
成:當然是廣西桂林的那起,蘭啟榮錯手殺了李某,讓自己沒有了回頭餘地。
記:第一次殺了人,你害怕嗎?
成:當時很慌張,很多作案工具都丟在現場,翻過牆就逃了。
記:後來在湖南株洲殺害一家三口時,心理狀態有變化嗎?
成:有點變化了,反正自己已經背有命案了,自己的安全就是第一,殺人的時候也不慌張了。
記:殺了人後你會做惡夢嗎?
成:沒有做惡夢。
為躲追捕改鄉音不到沿海
記:我看你現在的普通話已經不帶廣東口音了。
成:這幾年來我講話都盡量避免帶廣東音。如果給一個人說你的口音是廣東的,那就穿幫了。(笑)
記:聽說你曾在佛山住過?
成:在2005年,我與蘭啟榮住筷子路,還經常去吃那裡的牛雜。
記:你犯那麼多案子,生活方式與普通人有什麼不一樣?
成:一樣的生活方式嘛,對於平民百姓,我沒什麼可擔心的。我就怕警察,怕在路上查身份證,還有怕他們來查房,所以我後來都不會到沿海地區住的。因為這些地區查房是很厲害的。
掩飾罪行蹲監十分『高調』
記:你怎樣躲避警察?
成:警察也是人,不是神仙,不可能一下子就找到線索。作案後我會做些假象。
記:聽說你每次作完案,都會主動了解警方的動向,好逃避偵查?
成:這個肯定是要了解的。每個人(的聰明)都不是天生的,都要靠你後天去琢磨的。什麼樣的逃法方便,警方會怎麼樣布控,這些都是要清楚的。
記:你後來在江西被抓還受審,怎麼讓自己身份不泄露?
成:那次在江西開庭後,我就是想快一點,只要不發現我身份我就心滿意足了。我很多事情可以說得清楚,但我怕上訴,所以法院判七年就判七年算了。
記:被關進江西監獄時,你是怎樣掩飾自己身份的,會不會表現得很低調?
成:我的做法剛好相反,我會比較高調。因為一般通緝犯都會表現得低調很好,所以我在那裡挺惹是生非的。
記:後來你是怎麼知道要出問題的?
成:在被認出前的十五天左右,我就知道危險了。那時有個年約40歲的人不知犯了什麼罪,通過指模鑒定被認出來了。
[記者觀察]
成瑞龍自始至終為他的罪行辯解,他把自己的罪因全部歸給了學校、警察和監獄。記者嘗試讓他說出一些『內因』,他卻自誇起自己的『靈敏』和『能力』。他是在躲避著,用阿Q精神讓自己好過一點,還是根本就覺得自己沒錯?
為何犯罪總結四大外因
記:你覺得你變成現在的樣子,有什麼原因嗎?
成:我在看守所裡也想過這個問題。我覺得有四個原因。
一是當年在學校,班主任認為我調皮,勒令我退學,這是我人生的一大轉折點。第二個原因是當年當不成兵。我自小的理想就是當兵,沒想到還是不錄用我,反而把機會給了一些有關系的人,我那時一下子就哭出來了。
記:還有兩個原因呢?
成:那時在老家的派出所,有警察為了自己的朋友把我抓進去,從此以後對警察更仇恨了,我說你們警察這樣對待我,我當不了兵我就當賊。最後一個原因,是以前坐牢的時候,看到了監獄裡一些丑惡的事情。
自我評價竟認為不凶殘
記:身背13條人命,媒體都以『殺人惡魔』、『殺人狂魔』來稱呼你,你覺得自己是惡魔嗎?
成:那是他們的誤解,我不這樣認為。
記:你覺得自己是一個凶殘的人嗎?
成:誰都會這樣做,如果真正有能力,有思維的人都會這樣去做,我不是凶殘的人,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生命。
記:保護自己的生命,你卻害了別人的生命?
成:那就只證明自己自私了,對自己的生命哪個人不自私呢?
記:就是說你只承認自己是一個自私的人?
成:對生命來說絕對自私。
記:你說四種原因都是外因,你覺得走上這條路有自己的原因嗎?
成:那只能說,如果你沒有能力,沒有想法,思考不夠靈敏,也根本不可能做這種事。
庭審現場
進庭先拜年 聽判竟帶笑
昨天上午9時左右,成瑞龍被法警押進了佛山中院第一審判庭。成瑞龍仍然是一副『斯文靚仔』的打扮,戴一副黑框眼鏡,除頭發稍短外,與一個月前開庭的變化不大。在進入法庭時,成瑞龍竟面帶笑容,還對審判人員連稱『新年好』。
隨後,法官宣讀長達20多頁的判決書,當庭對成瑞龍進行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成瑞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以入戶搶劫、持槍搶劫等方式,多次實施搶劫作案,搶劫數額巨大,並致5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成瑞龍為抗拒抓捕或者在實施搶劫犯罪、強奸犯罪後為滅口而故意殺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8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成瑞龍還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成瑞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與已判決的有期徒刑七年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即使聽到被判死刑時,成瑞龍還是表現淡定,面帶笑容。宣判後,成瑞龍對判決結表示信服,但認為法院認定的作案過程與事實不符。不過,在宣判前後,成瑞龍始終未明確表示是否提起上訴。
死十次都難以贖罪
[記者觀察]
面對死亡,成瑞龍顯得那麼坦然。一句『地球人都知道』,讓在場的人都忍俊不禁。可是說到了『來生』,他卻不願意再做『惡魔』了。
記:開庭那天,你的鎮定是裝出來的嗎?
成:能裝出來嗎,我都將生命放下了,十幾年前已經有這個想法了,給抓了就沒命了。你要是把生命都放下了,一切都很輕松很自然了。
記:很快就審判了,你覺得自己會判什麼刑?
成:我在法庭上也說了,自己死十次也不行,我判什麼刑,這個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不用我說了。
記:你考慮上訴嗎?
成:有些案件的性質,不是我心裡想的那樣。我即使死了,也不希望讓別人說是我的錯。
記:如果你有機會,還會殺人嗎?
成:以前在江西監獄的時候,我會有這個想法,但是現在不會了。
記:為什麼?
成:現在知道有很多警察都是很好的。那些不好的警察如果做太多錯事的話,他們也會進監獄,就像重慶的文強一樣。
記:假如有來生,你會做什麼?
成:(嘆氣)經歷了這麼多,肯定想做個平民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