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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出一片和諧藍天
河北區勞動保障局化解勞動關係的調查
在全國勞動爭議案件數量持續上升的高危形勢下,天津市河北區通過創建求決機制,將大量勞動關係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期,使全區勞動關係呈現出喜人局面。全區勞動合同的簽訂率不斷提高;和諧企業創建的數量和質量不斷提高;勞動仲裁、監察、信訪各類案件處理的調解能力不斷提高;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不斷完善。勞動爭議、監察案件連年下降,2009年同比下降46%和68%,大大低於全市水平。
河北區勞動爭議調處機制的創新,改變了勞動關係管理工作上的被動局面。近兩年,全市勞動爭議案件上升,一方面表明勞動者維權意識普遍增強,另一方面也表現出了勞動關係的不規範,2008年至2009年河北區勞動關係信訪接待量也有所增加,但信訪求決案件卻只佔接待量的9.3%,因爲大量的信訪事件是諮詢,通過信訪窗口的解釋和信訪調解程序,90.7%的信訪事件已得到了圓滿解決。在信訪求決程序又有45.7 %的案件得到化解,信訪轉仲裁和監察的案件只佔36.3%。這一組數據說明,由於仲裁和監察的關口前提,仲裁、監察人員直接參與信訪接待,提高了信訪接待的質量,大量的矛盾化解在信訪窗口。
由於信訪調解程序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致使仲裁立案的案件呈現逐年下降趨勢。經過立案前調解,又有相當多的案件得以解決,且立案前解決的案件數量所佔比例逐年增加,說明裁前調解在解決高難度案件上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立案後,經過庭審,又進行裁前調解。由於掌握了大量的證據,裁判結果趨於明瞭,爲新一輪調解增加了力度,使一些在前幾個程序難以調解的案件在裁前最後時刻出現轉機,雙方同意調解,最終達成和解協議。這一程序的調解成功率高達85%。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爲適應形勢的發展,河北區從機制創新入手,創建了信訪、監察、仲裁“三位一體”求決調解制度,形成了基層調解先行,以信訪調解、行政調解爲主,仲裁調解斷後的遞進式調解機制。做到所有求決案件必須在調解不成之後再進入仲裁或監察程序,並繼續尋求裁前調解、裁中調解。區裏抽調經驗豐富、精明強幹的幹部擔當勞動保障部門重任,將區勞動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管理科、勞動保障監察科、勞動爭議仲裁科三個科室的人員統一調度,在信訪窗口輪流值班,在工作職能和程序上實現無縫銜接。他們建立了數據庫,對創建前三年勞動關係方面的行政投訴、申請仲裁、多次上訪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全區80%的勞動爭議發生在180多個企業中。而後邀請本區內在“兩法”實施以來發生爭議案件的不同性質、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用人單位進行座談,查擺問題、制定措施,引導這些企業開展創建和諧企業活動,提高企業勞動關係的和諧程度。他們還與區法院建立聯動機制,共同研討破解新形勢下勞動關係的難題。
由於基層調解組織的獨特優勢和辛勤勞動,既縮短了案件處理的週期,又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調解率和結案後的滿意率。勞動監察把重點放在解決職工的工資拖欠羣體性上訪事件上,完成書面審查1846家;通過開展專項檢查開發就業崗位2000多個;補籤勞動合同2000餘人;深入企業服務935家,指導30多家中小企業建立健全了用工管理制度。全年沒有發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保證了全年無錯案。開展爲非公有制企業服務周活動,監察科年輕的監察員工作提速,每天步行5小時,有時半天喝不到一口水,爲600餘戶企業上門指導填寫書面審查報告書,得到了企業的好評。
在一次問卷調查中,發現有企業認爲“兩法”偏袒勞動者,使企業沒法幹下去了。同時也發現,申請人求決的心理期望值過高,標的一路飆升。特別是2009年,非工傷案件的訴求高達幾十萬元。在這種情況下,走勞動仲裁法定程序相對容易,但調解案件做到“案結事了”卻不那麼簡單。每一件案子都是一個難題。
僅僅打工18天的陳某,不慎跌進冷卻池,造成左下肢、左上肢燙傷。由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事故發生後得不到工傷賠償。陳某委託代理人一紙訴狀將用人單位告上法庭,法院根據勞動爭議案件先裁後審原則予以駁回。而後,陳某到河北區勞動保障局登記求決,要求確認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信訪窗口接到案件後,立即啓動調解程序,調解人員與兩個單位反覆斡旋溝通,經過24天的調解,說服兩個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爲傾家蕩產的陳某爭取到70萬元的工傷補償。這一案件沒有進入仲裁程序,在基層調解組織的協助下,通過信訪調解和行政調解就得以圓滿解決。
針對一些難纏的案件,他們完善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建立疑難案件研究小組,對重大、疑難案件提前介入,組織小組成員進行研討,突破單純維護勞動者單方利益的思維和做法,突出維護勞動者的核心權益。融情於法、剛柔並濟,兼顧雙方利益積極尋找調解的突破口、結合點、關鍵點,既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糾正企業的違法行爲,又不能傷及企業的筋骨;既要維護勞動者利益,又不能遷就不着邊際的天價要求。堅持調解爲主、調裁結合,全年案件調解率達到85%。對調解不成的案件快立、快審、快裁、快結,提高法定時效內的結案率。將尖銳性、衝突性和社會的危害性降到最低,全年未出現重訴、累訴的現象,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相當多的案件當事人情緒異常激動,一觸即發。這樣的環境要求仲裁調解人員,每天都要以飽滿的熱情、百倍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之中不是件容易的事。局領導幹部堅持用人格的魅力帶動大家、感召大家,增強團隊的凝聚力,創造和諧的工作氛圍,保持樂觀、豁達、積極的態度,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同時,針對年輕幹部多、經驗不足的特點,他們把信訪接待窗口作爲幹部學習、政策理解、提高政策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崗位,培養年輕幹部的一線意識、服務意識和處理急難險問題的大局意識。把調解勞動爭議工作作爲鍛鍊幹部的一個平臺。主管領導根據求決案件的繁複程度,把案件統一分配給三個科室的每一位幹部,讓他們獨立承擔案件調解任務。一次次地創造機會,充分利用各種時間組織業務學習和交流,讓他們在老同志的帶動下學會調解的方式和方法,一年中,每個年輕幹部都要接到十幾個案子。幾位新分配不久的大學生在領導和同志們的鼓勵下,勇敢地挑起了重擔。(本報記者張鳴岐通訊員 高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