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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東區檢察院日前受理了一起涉嫌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大年初一凌晨醉酒駕車,將一行人撞擊致當場死亡,李某現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10年除夕之夜,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家中與父母團聚,席間喝了幾罐啤酒。吃完飯後,李某離開父母家回租住處休息。凌晨零時40分,李某駕駛灰色夏利轎車行至東興橋上某小區門前時,突然發現前方距其六七米處有兩名行人在機動車道一前一後與其同向行走,李某立即采取制動措施,但為時已晚,車將走在後面的趙某撞飛,當場死亡。據與被害人趙某同行的表弟張某描述,事發時他與趙某本打算打車過橋,但一直未攔到出租車。後經檢驗,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8.6mg/100ml,系醉酒駕車。據了解,嫌疑人李某曾於2008年、2009年兩次因酒後駕車被暫扣駕駛證,卻仍屢教不改,終釀慘禍,不僅使被害人家庭蒙受巨大痛苦,自己也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記者王學軍通訊員劉鈺王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