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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陳永剛在十堰市一賓館內接受記者記者獨家面對面的采訪,他心情壓抑,也很矛盾。 |
3月8日下午,陳永剛向記者記者展示鄖西一警官要求其重新發官方擬好的道歉的手機短信。 |
十堰市公安局官方網站截圖:十堰市公安局對陳永剛誹謗他人案件作出審查復核決定。 |
今日零點(3月10日),記者在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官方網站上發現一則通告,稱經復核,撤銷撤銷對陳永剛的拘留決定,並向陳賠禮道歉、國家賠償,同時追究相關責任認責任。
附決定全文:
十堰市公安局對陳永剛誹謗他人案件作出審查復核決定
2月26日,鄖西縣公安局以陳永剛誹謗他人,對其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決定。十堰市公安局獲悉後高度重視,於3月5日作出決定,通知鄖西縣公安局對陳永剛的拘留停止執行,並派出工作組赴鄖西對案件進行審查復核。
經審查復核,該案的辦理違反了公安機關辦案程序規定。市公安局決定責令鄖西縣公安局:1、依法撤銷對陳永剛行政拘留的決定;2、向陳永剛賠禮道歉,並依照法律規定對陳永剛予以國家賠償;3、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陳永剛稱以後不會再通過網絡公開批評政府了
3月10日凌晨,記者對話陳永剛實錄:
記者:十堰市公安局撤銷了處罰決定,你怎麼看待?
陳永剛:拘留8日一事可以告一段落。但是發帖質疑的形象工程還沒有回復。還會關注。
記者:以後你還會公開批判政府的工作嗎?
陳永剛:對政府不當的(工作)不會再采取網絡公開批評的方式,因為這對大家都有傷害。我會采取遞交材料這樣正規的方式來處理。
記者:對於全國網友高度關注你這個案件,你有什麼想法嗎?
陳永剛:只能說非常感謝全國關注的網友。還有一點,就是政府應對此引以為戒。
新聞回顧:湖北鄖西縣網友發帖質疑形象工程遭跨縣拘捕
2月26日,網友陳永剛被湖北省鄖西縣警方帶走,罪名是『侮辱誹謗他人』。此前,陳永剛持續在論壇發帖,質疑當地政府與官商勾結、斥巨資搞形象工程,並向中紀委舉報。
網友質疑形象工程遭跨縣拘捕續被迫發官擬文章
2月26日,網友陳永剛因質疑當地政府與官商勾結、斥巨資搞形象工程被湖北省鄖西縣警方以『侮辱誹謗他人』罪名帶走。8日後警方迫於輿論壓力將其釋放,當地論壇很快出現陳永剛的『鄭重聲明』,據陳永剛稱『簽字、按手印、發道歉貼都是迫於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