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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盛哲 |
全國政協常委劉澤彭10日在政協分組討論上,對小沈陽走紅現象表示了擔懮,他認為近年來中國文化正在『迷失方向』,走向低俗。他同時表示,春晚在宣揚低俗文化方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停辦。(據3月11日《環球時報》報道)
雖然筆者並不喜歡小沈陽,但也不認為小沈陽的節目有多低俗,更不認為春晚宣揚了多少低俗文化。筆者以為,對於文化現象,還是應該懷有包容之心,小沈陽的走紅自有他的道理,說不上是中國文化『迷失方向』。
巴蜀鬼纔魏明倫先生說過『文藝是林莽,寬容百鳥飛』,在如今這個多元化的世界裡,有人喜歡『陽春白雪』,有人喜歡『下裡巴人』,這都是很正常的現象,只有這樣,文化纔會『百花爭艷』。文化現象,只要不違背法律和道德,不是反普世價值的,都應該寬容對待,不必一律扣上『低俗』帽子。
喜歡不喜歡小沈陽,只是個人欣賞趣味問題,不必把自己的趣味強加於他人。有人認為小沈陽『低俗』,是因為小沈陽演節目時穿了個裙子,他們認為這是在搞『不男不女』的表演,但想想京劇的大師們,不也是有『男扮女裝』的嗎?我們可以正確看待京劇,為什麼不能寬容對待小沈陽?
回顧一下歷史,其實很多東西都曾經被指責為『低俗』,比如金庸的小說、瓊瑤的小說,比如喇叭褲、泳裝,比如選美比賽,這些東西出來時,一些人豈止懮心忡忡,簡直感到天要塌下來了,可最後不也說明這些東西不僅對文化無害,相反還促進了文化的繁榮。當年的電視歌手,拿著話筒,邊走邊唱,一些人驚呼:唱歌竟然還這樣『賣弄風騷』……如今,這麼唱歌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嗎?
當年的那些事,如今已成笑談,『低俗』和『通俗』不能成為評價的猴皮筋,評價者對於自己喜歡的,就認為是『通俗』,是『雅俗共賞』,不喜歡的,就是『低俗』。時代在前進,文化低俗的帽子還是不要亂扣為好。(但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