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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富翁何錦榮被妻子強送精神病院一案已歷時幾年。到底何錦榮有無精神病?昨天,何錦榮收到了中國法醫學會司法鑑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鑑定認爲,何錦榮精神狀態正常,其被廣州市腦科醫院收治入院時亦無重性精神疾病。
被收治時無重性精神病
據本次法醫精神病學檢查,被鑑定人能詳細敘述被強制收住院的整個過程,條理清楚,對答切題。思維無障礙,情感反應協調,表明被鑑定人目前精神狀態正常。
鑑定書稱,根據病史資料、調查資料,整體分析認爲被鑑定人何錦榮在住院期間所表現的懷疑妻子有外遇、擔心妻子受到欺騙等症狀,不屬於系統固定的妄想,抑或屬於一種超價觀念(超價觀念有一定的客觀事實根據,並不明顯歪曲事實本身,推理也基本合乎邏輯)。
故可以推定被鑑定人何錦榮被廣州市腦科醫院收治入院時的“症狀”爲嫉妒觀念、被害觀念,而非嫉妒妄想、被害妄想,故排除偏執型精神障礙的診斷,無重性精神病。
如何規範病人入院
需要精神衛生立法
鑑定書稱,精神病患者在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志或缺乏自制力時,被動住院是一種保護性醫療措施。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家屬認爲某個家人的行爲怪異,不能夠正常生活或工作,或者有暴力傾向,家屬不能管理,認爲其有精神問題,強烈要求將其送到精神病院去診治,醫院是沒有理由將其拒之門外的。如何規範此類精神病人的入院,需要精神衛生立法。
鑑定書出具鑑定意見認爲:第一,被鑑定人精神狀態正常,其於2005年被廣州市腦科醫院收治入院時亦無重性精神疾病。第二,廣州市腦科醫院對被鑑定人何錦榮的收治沒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但在診療行爲上存在一定的過錯。
精神病學是經驗科學
通常採取“有病推定”
鑑定書說,有的親屬因關係不和有可能出於不良動機,把精神正常者送入精神病醫院,構成對其人身自由的限制。本案中,腦科醫院醫生在採集病史時,並不知其夫妻關係不和。
鑑定書稱,精神病學在整體上仍然屬於經驗科學,除患者自身暴露的精神症狀外,其家屬提供的病史對精神疾病的診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據家屬提供的情況,精神科醫生通常採取“有病推定”、“疑病從有”的原則。對於親屬所提供病史的真實性,在臨牀上,精神科醫生通常認爲是“可靠”的。
司法鑑定意見書
被鑑定人何錦榮精神狀態正常,其於2005年12月21日被廣州市腦科醫院收治入院時亦無重性精神疾病。
廣州市腦科醫院對被鑑定人的收治沒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但在診療行爲上存在一定的過錯。
家屬認爲其有精神問題,強烈要求將其送到精神病院診治,醫院是沒有理由將其拒之門外的。如何規範此類精神病人的入院,需要精神衛生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