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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與全市每位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將正式實行。從3月21日起至4月10日,天津將利用20天時間,以“學規定、守規範、樹公德、講文明”爲主題,開展《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集中宣傳活動。
昨天上午,全市十萬人上街參加宣傳。本市各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啓動了宣傳活動儀式,市容園林、公安、建設交通、市政公路、民政、綜合執法、房管、旅遊等單位,分別在繁華地區設立宣傳諮詢點,建立宣傳展牌,出動宣傳車輛,向市民發放宣傳材料,並組織人員走進社區、走進菜市場、走進企業開展宣傳。同時,各區縣城市管理部門還開展了拆除違章專項行動。
據天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昨天宣傳諮詢活動的調查分析,廣大市民對《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中處罰的8個“城市陋習”最爲關注,從4月1日起,這些“城市陋習”將受到應有的處罰。
亂貼“牛皮癬”罰款2000元
“城市牛皮癬”一直是令人十分頭疼的問題,可以說,“城市牛皮癬”已成了城市頑症。據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人介紹,《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嚴禁在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或者樹木、居民樓道等處擺放、張貼、懸掛、刻畫、塗寫各種有礙市容市貌的標語、宣傳品和其他物品,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罰款。
馬路擺攤罰款5000元
對非法佔路擺攤此次也作出了明確處罰規定,即嚴禁違法佔用道路,在公共場所從事擺賣、餐飲、機動車清洗和修理等經營活動。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小區燒紙罰款1000元
以往居民小區產生的燒紙問題由誰來管一直界定不明確,在《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徵求市民意見的過程中,不少市民都反映了這一問題。於是《規定》明確嚴禁在道路及社區非指定區域內焚燒花圈、紙錢及其他喪葬用品,違反規定的,由區縣民政部門或者市殯葬事業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
開車扔垃圾拒不清除罰500元
《規定》明確了嚴禁由建築物或者車輛向外拋擲各類物品,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500元罰款,單位違反該規定的,處5000元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闖紅燈罰款50元
《規定》還明確了嚴禁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隨意橫穿道路、闖紅燈或者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駕駛的非機動車。
私搭亂蓋拒不拆罰款2萬元
《規定》明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搭亂蓋,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強制拆除,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5000元至20000元罰款。
養違規犬罰款1000元
《規定》完善了養犬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規定攜犬出戶時應爲犬戴嘴套,並自行攜帶清潔用品。《規定》明確嚴禁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可處1000元罰款。
裝修噪聲罰款500元
據介紹,經過徵求市民意見,《規定》增加了對噪聲污染防治方面的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嚴禁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發出其他高噪聲干擾周圍居民生活;從事家庭室內娛樂、裝修等活動時,應當限制時間或者採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污染,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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