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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貪心夫婦拾到他人遺失的信用卡後冒名取款、刷卡消費6400餘元,昨天,二人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南開警方刑拘。
4月2日,家住南開區某高層公寓的於女士來到南開經偵支隊報案,稱其數日前外出時將書包遺忘在電梯內,包內有身份證、銀行卡、醫保卡、存摺等物品。之後於女士前往銀行查詢,發現丟包當晚包內的兩張銀行卡便已被人從ATM自動取款機分別取走了5300元和400元現金。
接報後,民警隨即展開調查。經過調取於女士丟卡後的刷卡記錄,發現嫌疑人曾使用於女士遺失的銀行卡在一臺移動POS機上查詢過餘額。民警循此線索進行追查得知,該POS機屬於一家超市,並由該超市送貨員孫某保管使用。在對孫某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於女士丟包當日孫某恰恰曾到該公寓送貨,具備撿卡後取款的重大作案嫌疑,隨即對其依法傳喚審查。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孫某如實供認了案發當日19時許在前往高層公寓送貨乘坐電梯時撿到於女士遺落的書包,帶回家發現包內有銀行卡等財物後見財起意,與其妻李某一起利用移動POS機對照於女士證件號碼刷卡試出密碼查詢餘額,並且連夜分頭在兩處ATM機上共計提取現金5700元。此後孫某夫婦又持於女士兩張銀行商聯卡在一超市刷卡消費700元。根據交代,民警前往孫某家中將其妻李某抓獲並收繳了於女士遺失的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經審訊查明,犯罪嫌疑人孫某撿拾他人銀行卡後,夥同其妻冒用他人名義刷卡取款、消費,共計造成被害人損失6400元,其行爲涉嫌觸犯信用卡詐騙罪。
警方藉此案提醒市民,撿到財物應該發揚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切莫因一時貪念而悔恨終生。(記者尹娜通訊員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