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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被塵封4年之久、兩個中年男子之間的隱秘『情事』,因為其中一名當事人王明(化名)的出獄,再度掀起了波瀾。不過王明無心敘舊,而是一次次以公開隱私為要挾,把敲詐的黑手伸向了受害者蔣剛(化名)……
在被敲詐數次之後,蔣剛終於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而出獄不久又犯罪的王明也再次面臨牢獄生涯。
4年前的同性戀人『我要回老家了,給我湊點路費。』去年10月11日,在廈門平靜生活了多年的中年男子蔣剛忽然遇到了一位『熟悉的陌生人』。
時光一下子將他拉回了4年之前,那段隱秘戀情的開始。2005年秋天,王明與蔣剛都已年過而立,但兩人心中始終有一種無法對人言說的情感———他們經常對同性產生愛意。
一次偶然的機會,從江西來廈的王明結識了蔣剛。那時王明無業,蔣剛則有一份體面的工作,但共同的性別取向讓兩人產生了感情,很快發生了關系。
然而兩人的身份境遇早就決定了不同的人生軌跡,此後蔣剛一如既往的老實工作,而王明劣行難改,犯了搶劫罪,於2007年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但其間獲得減刑。
不給錢就公開關系王明入獄後,兩人再無聯系,而此番的忽然出現,令蔣剛感到驚訝。然而因為顧念舊情,蔣剛還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給王明轉了550元,希望他能回老家好好生活。
可是事情並沒有如蔣剛想像的發展下去,王明不僅沒有返回老家,反而更加頻繁地出現了。沒過幾天,王明又來找蔣剛,再次索要錢財。
蔣剛覺得事情不對,打算不再理睬王明,可是隨後他陸續卻接到了一個個令他不堪忍受的電話和短信:『如果不給錢,我就把我們的事告訴別人,告訴你單位的領導。』蔣剛不堪其擾又擔心害怕,他選擇了妥協,於去年11月4日再次給王明匯錢。
欲壑難填多次敲詐蔣剛沒有想到,他的妥協卻令王明掉進了欲望的無底洞。再次給王明匯錢之後,蔣明幾乎每天都受到騷擾。11月5日、11月7日,蔣剛又給王明匯錢,三次共計1150元。
然而王明並沒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把蔣剛看作了長期的『提款機』,仍然不斷威脅敲詐他。最終,蔣剛終於忍無可忍,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不久後,王明被海滄警方抓獲。
日前,海滄法院在審理此案中認為,王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公開他人隱私相威脅的手段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而且他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最終,法院一審判處王明有期徒刑7個月,並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