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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公務員,只要工作認真努力,年度考評合格稱職,工作一定的年限,就可以升級,加工資,只要發展順利,二十餘年後,即使他一直幹着同一份工,他的收入也能達到處長級別。深圳今年推行的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打破了公務員晉升的天花板,使公務員不再官本位,將極大地調動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
樣本
普通公務員王濤的傳統“官道”
2008年,在經歷了筆試、面試和資格審查……堪比“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競爭以後,王濤(化名)終於成爲了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辦執法隊的一名普通公務員。在王濤所在的執法隊,有42個公務員編制的執法員,此外還有數十名編外人員。執法隊裏級別最高的就是大隊長,屬於副處級,3個副隊長屬於正科級,5箇中隊長屬於副科級別,其他都是科員和辦事員。也就意味着,要晉升,就必須去爭這幾個位子,爭不到級別就上不去,而工資待遇也就只能原地踏步。按照幹部年輕化的趨勢,等到30歲左右,還“混”不到一個副科的話,這輩子基本就定型了。“等到退休後如果還沒有空缺的話,就只能給你一個副主任科員的待遇退下去,這樣的經歷太讓人絕望了。”
在深圳各街道、辦事處等基層,有着很多像王濤一樣默默工作,卻仕途“渺茫”的普通公務員,由於職級較低,職數較少,他們在晉升發展過程中,都會很容易遇到職業的“天花板”:晉升無望,待遇難漲,進而應付工作,萌生離意。
爲何改
深圳承擔國家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任務
長期以來,我國的公務員管理採取的是“大一統”模式:考試一張卷、培訓一堂課、考覈一根尺、升遷一把梯、待遇一鍋飯……從事綜合管理、戰略規劃、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員與一線執法和輔助服務人員混同招錄、選拔、培養和使用。
這樣一來,不僅無法滿足選賢任能和培養人才的需要,而且各種待遇都與行政職務級別掛鉤,導致公務員隊伍“官本位”意識濃厚。由於受到機構規格和職數限制,基層公務員晉升空間狹小,大家都想擠進上級機關而不安心基層工作。爲此,不少單位就以各種理由分拆、增設機構、提高規格以相應增加領導職數來解決幹部待遇,進而又加劇了機構重疊、職能交叉等弊端。
爲了破解這一難題,2005年在國家頒佈的《公務員法》裏,明確將分類管理確定爲公務員管理的基本原則,同時要求在適當範圍內實施公務員聘任制。2008年8月,新成立的國家公務員局將全國唯一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任務交給了深圳。“目前,公務員制度已經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無論從國家的部署還是從社會的要求來說,下一步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都必須是公務員自身。”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代市長王榮曾在動員大會上提到,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不是要不要改的問題,而是今天改還是明天改,是主動改還是被迫改的問題,而深圳將義不容辭,履行好爲國家公務員管理改革探路的使命。
2010年2月3日,深圳市政府一紙文件下來,改變了基層衆多“王濤”的命運……當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新聞發佈會,下發了《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根據方案的規定,深圳行政機關公務員將被劃分爲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三大職類,分別實施不同的招考、培訓、管理、交流和晉升方式。
怎麼改
三大職類各走各道,打破晉升天花板
根據《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設計,深圳此次改革的重點是從綜合管理類職位中劃分出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並根據兩類職位的性質和特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改革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統稱爲執法員,設7個職級,從高至低爲一級執法員至七級執法員,各職級間沒有上下級隸屬關係,職級晉升與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掛鉤,其職級的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也由高至低設主任、主管、助理等職級,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將與專業技術條件掛鉤。
在這樣的分類下,深圳市委市政府將市直10個部門的執法單位和各區有關執法單位約6300人,統一被劃爲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再加上此前已經推行改革的公安隊伍,改革後深圳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人數將達24000多人,約佔行政機關公務員總數(35000人)的69%。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目前僅確定了市氣象局的兩個處共16人,以後將逐步擴大範圍。從此以後,這一大批身處基層的“王濤”被從傳統的“官道”中剝離出來,“大一統”的管理模式以及職場的天花板就此被打破。
3月10日,分類實施方案發佈一個月以後,深圳又發佈了兩個配套文件:《深圳市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和《深圳市行政機關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爲這兩類公務員“度身定造”了新的選撥、錄用、考覈、交流及晉升體系。與過去按部就班競爭副科、正科、副處、正處等級別相比,分類管理改革後,行政執法和專業管理類公務員在職級的晉升上將採取各自的考評方式:每一職級對應若干薪級,每一薪級確定一個工資標準。
這樣一來,身在基層的王濤再也不用削減腦袋往上鑽了。只要工作盡責,考覈達標,他的薪酬每年都可以得到提高,而工作3—5年時間以後,就可晉升一個職級,如果“仕途”順利,只需花上24年的時間,就可從一名七級執法員晉升爲一級執法員,薪酬也可以從7000元,上升到15000餘元,即他的薪酬待遇不會低於走官道上升的處級幹部的待遇。
“這樣一來,讓我看到了在基層待下去的希望。”王濤說,“就算我幹到退休還不是個處長,但畢竟可以通過自己努力,拿到和處長相近的薪酬待遇,這樣在基層幹活才能安心。”
2月25日,改革伊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出現了一則招考公告:公開招聘350名行政執法類聘任制公務員,對於這一批“新人”而言,他們所要走的,將是一條全新的“官道”。
專家說
公務員改革還可以進行更多探索
“分類管理,會淡化公務員系統內的官本位導向。”深圳大學管理學院專門從事公務員法規和管理研究的副教授吳海燕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候說,從深圳市分類管理改革的方案看,其行政執法類與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範圍主要以某類行政機構或其內設處室爲實施對象,這其實與分類管理的本意是有一定相背的。吳海燕建議,分類管理分類應以公務員所從事的工作性質爲依據而非以機構性質爲依據,深圳的做法是否會使分類管理淪爲爲這類機構或處室解決人員待遇的一個渠道仍有待觀察。此外,如何通過分類管理改革真正實現職業分類的目的;除了考慮按工作內容進行分類,是否還可以考慮按承擔的工作責任進行政務類與事務類的分類等,深圳還可以進行更多的、有益的嘗試與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