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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監督局有關負責人23日指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嚴禁將三聚氰胺人為地添加到食品中。
但這位負責人同時指出,三聚氰胺作為一個化工原料,用途很廣泛,可用於塑料、涂料、黏合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但含量很低。對於這種難以避免的環境帶入,2008年10月,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與乳制品中的臨時管理限量值,並公布了相應的檢測方法標准。
根據這一公告,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液態奶、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規定限量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有關專家指出,規定乳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並不是允許將三聚氰胺添加到乳品中,而是為了將環境自然帶入的極少量三聚氰胺和人為惡意添加區分開。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衛生部今年4月22日公布了新乳品安全國家標准,其中沒有設置三聚氰胺相關規定。對此,衛生部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說,認為『衛生部取消乳品中三聚氰胺管理規定』是一種誤讀。『這不是取消對三聚氰胺的限量管理規定,而是因為已有相關現行規定,因此在新乳品安全國家標准中不再重復設置。』
2008年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在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已將三聚氰胺列入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
『三聚氰胺屬嚴禁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乳品三聚氰胺限量管理等規定依然有效,有關監管部門將繼續依法嚴厲打擊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犯罪行為。』這位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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