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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趙先生:我每月正常繳住房公積金,近期更換了姓名,請問我用更名後的身份證能否取出公積金?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答復:職工本人或單位經辦人,應持單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職工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手續。如果是在各區縣公積金管理部開戶的職工,可到全市任何一個區縣公積金管理部辦理;如果是在鐵路和油田公積金管理分中心開戶的職工,應到開戶的公積金管理分中心辦理。辦理完信息變更登記手續後,就可按照普通的手續辦理提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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