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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7類符合條件的莞籍老人
內容:無償對象可享30小時/月的服務時間,低償對象可享20小時/月的服務時間
本報訊(記者韋星)低保戶中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獨居老人等6類老人,將可無償接受居家養老服務。昨日,東莞市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通過《東莞市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下簡稱《方案》)中,《方案》透露,居家養老今後將在全市推廣。
居家養老將全市推行
據悉,按聯合國傳統標准,一個地區60歲以上老人達到總人口的10%,該地區將視為進入老齡化社會。據統計,東莞有60歲以上的老年人23萬人,佔全市總人口的13%。但目前東莞35家國有和民辦福利機構養老床位只佔老年人人口比例的1%。
為此,2006年8月起,東莞就啟動居家養老試點工作,目前已覆蓋莞城、石龍、東城、南城四個街道12個社區、共229位老人享受居家養老服務。
歷經三年多試點後,居家養老將全市推行。昨天,市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討論通過了《東莞市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根據《方案》,具有東莞戶籍、年齡在60周歲以上符合條件的老人,根據實際情況可無償、低償、有償享受居家養老服務。
《方案》還明確,從今年起,東莞力爭用5年時間,使居家養老覆蓋面在東莞市一檔鎮街達到60%,二檔鎮街達50%,三檔鎮街達40%,四檔鎮街達30%。
誰能無償享受居家養老服務?
◎無償服務對象包括:
1.低保戶裡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獨居或僅與殘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2.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分散供養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三無老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者法定贍養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人);
3.市級以上勞模(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獨居或僅與殘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4.優撫孤老;
5.六等以上傷殘軍人;
6.百歲老人。
享受無償服務的老人,可以享受30小時/人/月的服務時間。
◎低償服務的對象是:
80周歲以上的獨居或僅與殘疾子女生活的老人。享受低償服務的老人可以享受20小時/人/月的服務時間。
服務內容有哪些?
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日托服務、心理諮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
服務是以上門方式為主,實行定服務員、定服務對象、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項目。服務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並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據介紹,服務員多數是本地40歲、50歲的人員,經培訓後上門服務,一人服務4?5位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