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務局副局長李樹根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
李樹根:落實四項措施 天津市水務局履行城市管理規定(攝影:糖糖) 2010年4月1日,新修訂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正式實施。4月16日,天津市水務局副局長李樹根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就市水務局履行《規定》情況進行深入解讀,並對天津市三年水環境治理的進展情況及『三位一體』創新水務執法機制進行詳細介紹。
天津市水務局作為天津市城市管理職能部門之一,負責城市排水設施、河道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市管河道和市管城市排水系統負有維修和養護責任。李樹根向本網介紹,《規定》中並沒有將外環河道列入考核范圍內,但是經局內研究,把外環河也增加劃入治理工作之中,全力確保天津市水環境達到『水清、岸綠、景美』的標准。
天津市的排水設施實行二級管理制度,市級管理由水務局下屬的排水管理處負責,各區的管理由市內六區的市排水管理所負責。排水管理處的主要職責是確保天津市外環線以內市區每天的生產生活污水24個小時正常有序的排放。另外還在雨季承擔著市區防汛的重任。
為落實《規定》履行職責,市水務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專門成立了落實《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領導小組,負責推動督查所涉及的水務方面工作。
第二,結合水務局的管理范圍,進一步明確職責、責任單位及管理標准。
第三,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工作督查和各個水務工程的管理的督查,做好排水設施監管工作。
第四,加大宣傳力度,將市水務局的職能范圍、管理標准、聯系方式向社會公布,接受廣大群眾及新聞媒體的監督。
[首頁] [上一頁] [末頁] 選擇頁數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