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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25日在大興區老三餘村召開現場會,試點推行城鄉接合部的流動人口『倒掛』村的封閉管理模式。按照封閉式的管理模式,警方聯合政府部門為這些村落建圍牆、安街門、設崗亭,並封閉一些不常用的路口,對村內的人員和車輛實行持證出入的措施,將原本開放的自然村經過人為科學合理改造,上昇為封閉式的社區管理模式。 (4月26日《新京報》)
所謂『倒掛』,是指流動人口數量超過常住人口數量。警方稱,他們在工作中發現,這些『倒掛』村出現警情高發、環境和治安秩序差、出租房內藏污納垢等情況,已經形成治安工作的瓶頸,因此,實行封閉式管理是有必要的。
我們相信,北京警方是十分有誠意想把『倒掛』村治理好的,畢竟,流動人口多的地區人員復雜、難免藏污納垢,犯罪率高是客觀事實。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建起圍牆大門,然後對出入人員進行審核,可以讓犯罪行為的難度增加,這樣有利於村中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居民和外來人口共同的安全利益。因此,建圍牆、持證出入等措施本身是並無不妥的。
但是,由於『封村』的做法和『流動人口』、『犯罪率』等關鍵詞直接相連,難免會讓人感覺有歧視流動人口之嫌。再加上報道中只是警方單方面發聲,而當地居民、流動人口代表卻並未表態,『封村』的做法到底是當地住戶的共同要求,還是只是相關部門出於自己管理方便而單方面設置的,的確引人懷疑。況且,『封閉』和『隔離』往往只有一念之差,比如語焉不詳的『早6點開放晚11點後關閉村門,無特殊情況不得出入』的規定,是說所有的人都不許進出,還是說要經過審核只有包括外來人口在內的本村常住人口可以進出,這些都是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解釋。如果是前者,那就真如一些網友所說,成了一個『夜間監獄』;如果是後者,憑相關證件出入,那就像城市中的封閉式小區一樣,並沒有什麼問題。
因此,對『封村』管理要辯證地看。如果單純是為了加強治安管理,那麼,加強監控措施是應該理解的。對此,相關政策更要細化,比如不能只讓外來人員辦證,本村原住民不用辦,更不能對外來人口收費。但是,如果是將流動人口與『犯罪』劃等號,甚至認為管好流動人口就等於控制了犯罪,那就是觀念上的錯誤,是現代社會必須摒棄的。
『封村』手段本身無錯,但把流動人口『封閉』的觀念千萬不可有。事實上,許多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多的地區治安不好,並不是由於流動人口本身,而是由於對他們的歧視、由於權利的不平等所造成。所以,相關部門在加強管理的同時,更要注重服務,加強細節和人性化的管理措施,讓流動人口感受到體貼和關懷,只有這樣,纔不會好心辦壞事,不使公民權利受到傷害。(文/聞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