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劉蘭強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談《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
天津市城市建設和交通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劉蘭強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
4月1日新修訂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委員會承擔了《規定》中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監管工作。近日,市建交委副主任劉蘭強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就建設工地落實《規定》的考核獎懲制度做以解讀。
為規范天津市文明施工行為,切實落實《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委員會建立了文明施工綜合考核懲處機制。市建交委副主任劉蘭強介紹,目前市建交委正在研究制定誠信企業綜合考核細則,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對存有嚴重違反文明施工行為的企業要清出天津建築市場,對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的企業在評選市級文明工地時給予加分。
同時,劉蘭強表示,對於檢查中出現問題的企業並不是『一棍子打死』。檢查中如第一次發現問題,建交委將下發整改通知書,令其限期整改。對三到五天內仍整改不到位的單位下發停工通知書,並依法進行經濟處罰。其中,最嚴厲的處罰是停止其在津半年的投標活動。
劉蘭強說,治理文明施工工作要開展專項治理,更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變突擊整治為常態管理,做到整治一個,鞏固一個,防止反彈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