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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縣27歲黃姓女子,從18歲起接二連三懷孕,生下兩男兩女,期間,還流掉四個孩子。婆家要她別再生了。兩年前,她又懷孕產子,擔心被責怪,竟謊報男嬰是同事托養,最後棄嬰成功,去年她產女重施故技,被警識破,回溯追出她再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黃女昨天被依偽照文書罪判刑三月,緩刑兩年。她眼眶泛淚說,向警方報稱撿到孩子,是痛苦的決定,『每個母親都愛孩子,怎捨得把孩子住外推?』實在是生太多養不起,纔會觸法。如今小女兒由娘家照顧,被當棄嬰安置的幼子也已接回。
現在她和丈夫都有固定工作,每月收入約3萬元,老公還上大學進修,等經濟情況轉好,會接回麼女團聚,『不會再把孩子往外推。』
『這個小孩是同事寄放在我這裡,她人跑掉了!』黃女去年抱著剛出生的女兒,到新竹市一間派出所報案,眼尖的警員覺得眼熟,問她『前年你不是也抱一個小孩說你同事寄放的?』懷疑她就是兩名嬰兒的生母,循線偵辦。
黃婦原堅決否認犯案,不肯驗DNA,警方勸她『你有什麼困難,我們都可以幫你。』她纔答應驗DNA,檢驗確認她就是兩名嬰兒生母,意外發現這個『多產』的故事。
黃婦的母親得知女兒把孫子當棄嬰,生氣得罵『叫他們嘜生,講不聽,一直愛生!』已經幫女兒養兩個小孩,娘家也橕不下去了。
黃女說,前年產子時和婆家失和、和丈夫分居,沒人知道她懷孕,她沒錢產檢,『我自己剪臍帶、自己生』。婆家先前要她別再生,她擔心被罵,因此帶兒子報案棄嬰成功,來年又生女兒纔重施故技。
警方調查,黃女18歲時未婚生下一女,後來當檳榔西施認識現在的丈夫。8年前生下第3個孩子時就想結紮,醫師不建議,她勸老公結紮,但親友都反對,纔接二連三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