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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被交警撞傷的老人陶學芳躺在307醫院的病床上,被診斷為右股骨頭骨折。本報記者 孫純霞 攝
4月29日,豐臺東路新時特購物廣場,山西臨汾一名交警盜竊價值29元墩布,被保安發現追趕。該交警將一位64歲老人撞傷,致使老人右腿骨折。
昨日,豐臺警方表示,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該交警進行處理。山西臨汾交警支隊人員來京協商賠償事宜。
交警未付賬欲離開新時特購物廣場保安小劉回憶,4月29日中午12時許,一名男子進入超市,幾分鍾後帶著一個墩布頭沒有結賬就要離開,小劉立即追趕。小劉看到,該男子逃跑時撞倒一名60多歲的女士,『撞人後還想跑,我就把他抓住了。』小劉說,受傷女士的家人報警。
豐臺警方證實,該男子姓胡50多歲,是山西臨汾的一名在職交警,來北京探親和治療抑郁癥。
胡某承認,在超市購物時,看到墩布頭很漂亮,沒有標價簽,就想要拿走。被保安發現後,他被帶到保安室。保安拿著墩布頭去定價,他趁保安室無人便偷偷離開。保安發現後追趕,他從超市跑出來,撞倒便道行走的一名女士。
胡某稱,他是被追上來的保安拌了一下腳,身體失去平衡纔將該女士撞倒。對此,小劉說撞倒人前自己並未碰到胡某。
老人被撞右腿骨折被撞女士姓陶,今年64歲。據307醫院大夫稱,老人右腿股骨頭骨折,需要手術。
陶女士女兒稱,家裡經濟困難,母親的手術費需要8萬餘元,家裡無力承擔,要求胡某墊付手術費用。
昨日下午4時許,豐臺區樊家村派出所內,陶女士的家人見到這名山西臨汾的交警胡某及家人。
胡某願意墊付醫療費用,但雙方就墊付金額遲遲無法達成一致。在派出所民警協調下,胡某家人表示先期墊付四萬元。
此事最終的責任和賠償,雙方均表示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墩布頭定價僅29元昨日,豐臺警方表示,此事發生後,樊家村派出所民警介入調查,當事人胡某也非常配合警方調查,積極主動交待事發經過。
胡某行為屬於盜竊,警方對涉及物品定價評估,墩布頭定價為29元。警方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通知其工作單位。山西臨汾交警支隊也安排了工作人員來京協調傷者賠償問題。
(記者巴士廣甘浩實習生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