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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44%的受調查者認同『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並認為官場十大高風險崗位分別為國土局長、交通廳長、縣委書記、公安局長、組織部長、建委主任、安監局長、市委書記、國企老總、房管局長。
上述調查具有一定客觀性,主要是從官員『落馬』比率的角度來統計的,足以說明以國土局長為代表的官員崗位更迭之頻繁。但另一方面也足以說明,民眾的監督權和反腐敗機關針對上述崗位和官員可能『盯的更緊』。如果不是『盯的緊』或發現腐敗問題後能及時查處,又何來高危之說?如果說一名佔據顯要位置的官員,長期營私腐敗卻『摘』不掉他的官帽,反而不高危,這恐怕更不正常。因此,從官員能夠頻繁調整和更新淘汰的角度出發,我更樂意讓每一個官員崗位都能『高危』起來。
實際上,從官員崗位的性質出發,也應該人人成高危。官員崗位屬於社會服務崗位,權力來自於民眾,理應為社會公眾當好『僕人』,如果當『僕人』的官員整天渾渾噩噩卻下不了崗,整天無所事事、混天度日、平平庸庸卻一點也不『高危』,這纔是真正的官員制度和機制上的不正常。
讓每一個屬於公眾性質的官位都高危起來,也有著極強的現實意義。如果能讓每一名公務人員、各級官員在履行職責時『戰戰兢兢、如履薄冰』,這本身實際上也是監督權得到最大限度強化的標志,也是民眾監督政府官員的權力真正落實到位的標志。
在去年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9·8』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後,有媒體報道稱臨汾市委書記職位成了『燙手山芋』,因該職位風險太大,無人願去就職。我同樣認為這是一件好事,如果沒有嚴肅的問責機制和風險機制,又如何遏止住礦難?又如何監督好官員手中的權力不為所欲為?同理,也是在山西,一些官員感慨地聲稱:晉官難當。晉官為何難當?為何風險如此之大?也正是當地官場生態日益良性化的外在表現。
所以,筆者衷心希望不僅要讓晉官難當,也要讓全國各地的官員都難當;不僅要讓每一名國土局長、交通廳長、縣委書記等官員職位難當,也理應構築起一個任何一個公務員崗位都難當的氛圍。如此,方是真正的官員和官場大治之時。(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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