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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林借了12萬元錢買了輛二手奧迪牌轎車,不可思議的是,短短3個月這輛車竟連撞3次,並獲得了49萬元的巨額理賠。賈林的精心設計為他帶來的是12年的有期徒刑。
第一次撞車:
還清借款淨賺7萬
2009年1月6日,賈林向表哥借了11萬元,購買了一輛2手奧迪車,並將車登記在表哥的名下。兩天後,他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天津分公司為該車投保,給付保費5400餘元。
2009年3月4日晚上10點,賈林駕駛這輛奧迪在大港區中塘鎮一個鄉村公路上行駛時,故意碰撞公路上的限行石墩,造成該車前部受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天津分公司核算確認,為這輛車定損人民幣19萬餘元。賈林代理表哥與保險公司簽訂一次性賠償協議書,從該公司騙取車輛理賠款19萬元,並與該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第一次撞車後賈林不僅還清了所有的借款,還淨賺7萬元。
第二次撞車:
更名換牌又『得』15萬
一個月後,2009年的4月10日,賈林將車過戶到自己名下,並更換了牌照號。當天,他就在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天津分公司為該車投保。
同年5月10日晚上9點,賈林駕駛奧迪車在津南區咸水沽一鄉村公路上行駛時,故意碰撞公路上的限行石墩,造成該車前部受損。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天津分公司經核算確認,為該車定損人民幣15萬元。賈林與該保險公司簽訂一次性賠償協議書,從該公司騙取車輛理賠款15萬元後與該公司解除保險合同。
第三次撞車:
過戶其妻繼續『詐騙』
同年6月2日,賈林將該車過戶到其妻名下,並再次更換牌照號。第二天,安邦財產保險天津分公司為該車投保,賈林給付保險費6000餘元。當月21日晚上10點,他駕奧迪車在津南區北義村故意碰撞公路上的限行石墩,造成該車前部受損。安邦財產保險天津分公司經核算認定,為該車定損15萬元。賈林代理其妻與保險公司達成口頭協議,騙取理賠款15萬元。記者張敬通訊員尹巍劉嘉興
懷疑騙保保險公司報警
數罪並罰被告判了12年
2009年9月,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天津分公司相關負責人程經理,代表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偵查,同年11月3日公安機關將賈林抓獲歸案。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賈林犯有保險詐騙罪於2010年3月15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信息平臺『曝光』疑點
程經理介紹,在事故發生時,查勘員在現場就發現多處可疑,但由於理賠時間限制及當時缺乏十足的證據,就先行理賠了。後來在信息平臺上發現,賈林的車在幾家保險公司都出現過類似的情況,公司認為賈林有騙保嫌疑纔報的案。
程經理還解釋,同類型號的新車得30多萬,按相關規定,一般理賠數額是不應該高於購車價格的,但賈林不將這點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難知道。車禍後,車輛損壞嚴重,發動機等如果更換只能參照市場價格。
證據確鑿翻供難抵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而賈林曾在2008年7月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一年。現撤銷緩刑,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罰金3萬元。
據負責此案的河西區檢察官介紹,當時偵查此案時,賈林並不認罪,但是檢察官出示了一系列的證據,如三起事故全是在鄉村公路上,燈光昏暗,理應減速慢行,可賈林卻全速行駛,在撞上石墩前沒有任何剎車跡象,氣囊也沒有出來。短短3個月,對於3起相同的事故,賈林稱自己技術不好,可是他以前卻是開客車的,顯然不可取信。
庭審中,賈林對於第一起事故,當庭翻供,稱第一起事故不是故意的。而檢方的證人證言可以證明其是故意制造,法院不予采納,做出上述判決。(涉案人員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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