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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據相關媒體報道,有市民近來到某商業銀行存了300個1元硬幣到個人賬戶上,結果銀行收了6元錢手續費。對此,銀行解釋說,清點硬幣要收費,200個硬幣就要收5元錢,每增加100個,加收1元錢。
而面對這項收費,很多人質疑,這筆收費是合理的嗎?
其實,商業銀行收取『點鈔費』,已經不是新聞了。早在2003年,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頒布實施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就為了商業銀行收取『點鈔費』確立了形式上的『合法性』。
在這裡,之所以說是形式上的『合法性』,是僅僅從現有法律依據來講的,是說商業銀行收取『點鈔費』不違法。但是,『合法性』一詞的含義是非常豐富的,它的實質是相關者發自內心的認同,或者叫作群眾基礎。
一項政策、一部法律、一個措施,要具有並不斷增加『合法性』,最主要的措施就是不斷增加其科技之光和人文之光。科技之光強調『求真』,強調符合『規律』;人文之光強調『求善』,強調符合『人性』。
銀行收取『點鈔費』,是否具有實質的『合法性』呢?這需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站在商業銀行的角度,認可度可能比較高;對有錢來說,不少人可能抱著無所謂的態度;對零鈔的主要使用者來說,可能是反對者居多。但筆者認為銀行在目前收取『點鈔費』,遮蔽了科技和人文之光,是不應該的。
首先,從科技的角度來說。過去科技不發達,整理零鈔主要依靠人工,地點主要在櫃臺,確實要耗費大量人力成本和時間空間成本,可那個時候,銀行整理零鈔基本上都是不收費的。現在,科技進步了,銀行整理零鈔已經完全可以擺脫人工,零鈔真假的鑒定和打捆都可以由機器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銀行的平均成本從一個時間周期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是,銀行不主動去發明和改進機器,也不采購和使用機器,仍然采用收費的人工方式。這給筆者的感覺是銀行為了賺錢而故意不用科技。
其次,從人文的角度來講。第一個問題,到銀行存零鈔的人,多不是有錢人。對一個富裕者來說,收取幾元幾十元錢的『點鈔費』,可能並不在意。但對一個不富裕的人來說,幾元幾十元錢的『點鈔費』,就不是一個小數目了。也就是說銀行的『點鈔費』,導致的客觀結果是變相拉大貧富差距。第二個問題,零鈔的發行和整鈔的發行,都是基於社會經濟運行的需要,本身是平等的。但是,僅僅針對零鈔收取『點鈔費』,卻造成了零鈔和整鈔在流通中的事實不平等。
因此,無論出於促進科技應用與創新的角度,還是出於保證社會經濟健康發展和關懷弱勢群體的視角,筆者都不贊成銀行收取『點鈔費』。實際上,近幾年銀行商業化之後,各種名目的收費多了起來,人們的質疑也多了起來,這其中既有人們還不習慣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還是沒有處理好商業化與科技、人文之間的關系,使得收費缺乏必要的『合法性』基礎。這恐怕既是商業銀行應該反思的,也是政策的制定和監管部門應該好好反思的。(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