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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遷的村民的宅基地。
作為河北省靈壽縣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一號工程』的張石高速行唐南出口至靈壽縣城連接線工程目前正在緊張施工,但該工程靈壽段靈壽鎮南托村等被佔地拆遷村民反映在拆遷前後的補償標准大幅『縮水』,為此記者到靈壽縣進行了調查采訪。
據了解,該工程拆遷涉及靈壽鎮南托及孟托兩個村的22戶,其中南托村共涉及11戶。據南托村的被拆遷戶介紹,拆遷前鎮裡和村裡乾部說,凡是在公路拆遷范圍內的房子,都按評估價補償,宅基地也按耕地的區片價每畝4.9萬補償,如需另外調整宅基地,鎮裡和村裡負責協調,並且在拆遷通知中,還有提前拆遷另加每平方米20-30元的獎勵政策。
3月中旬,當時被拆遷戶看到自己的利益不會受到多大損害,又想到國家投資修路,就沒有猶豫主動拆掉了自己已居住多年的房子。可過了沒多久,就有拆遷戶聽到靈壽鎮及村裡傳話,被拆的宅基地鎮裡和村裡不會另外協調解決,因修路被佔的宅基地也不會按面積補償。當聽說宅基地沒了,更不會得到全額補償,就有村民找村乾部到鎮裡討說法。當時鎮裡也沒有明確答復宅基地的補償標准,後來村支書從鎮裡帶話回來,鎮裡現在只補償公路路基線以內的部分,路基以外拆除的宅基地不再補償,並稱這是工程指揮部定的補償標准,鎮裡只負責執行。
當被拆遷戶到工程指揮部詢問時,指揮部的工作人員答復,只要屬於修路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拆遷,無論地上附著物,還是宅基地,都會按標准補償,拆多少補多少,至於鎮裡的說法,那是鎮裡的事,工程指揮部並沒有改變拆遷補償標准。
有的被拆遷戶拿著宅基地使用證找到記者說:『國家修路,我們全力支持,但我們的宅基地也應該受法律保護,現在房子被拆了,大部分被拆遷戶都在親戚家借宿,而鎮裡說不補就不補了,我們的宅基地的合法權利怎樣纔能得到保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