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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5月26日,河南固始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夫妻生氣引發雙方老人受傷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了解,被告人王某系固始縣胡族鋪鎮迎水村農民。今年1月中旬,被告人王某與其妻杜某因家務瑣事發生矛盾,杜某將此事告知其母李某。1月16日,杜某攜其母來到被告人的父親家中論理。杜某見公公對自己的母親不禮貌,一怒之下將公公家一只玻璃杯摔碎。公公大聲喝斥,李某見女兒受了委屈,遂與女兒公公吵了起來。杜某從廚房裡拿出一把菜刀朝公公後背砍了數刀(經鑒定構成輕微傷)。被告人見狀,順手拿一把鐵鏟朝岳母臉上鏟去。經固始縣公安局鑒定,李某額頭傷情為輕傷。
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被告人一次性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42000元,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因家務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該案系因家務事引起,被害方有一定過錯,且被告人進行了民事賠償,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