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從來沒有同意與孔健合作』,對於此案於丹如是說。
上周五,於丹委托律師給全國各地的新書書店發出律師函,稱日本《中國聚龍新聞報》總編輯孔健的《論語力》(與於丹合著,新世界出版社)、《於丹的天空》(江西人民出版社)、《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中國工人出版社)四本書侵犯了於丹的民事權利,要求新華書店將以上圖書下架。昨日,孔健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此舉沒有法律依據。
於丹稱四本書未經授權
孔健稱,上周五,全國各地新華書店都接到了於丹的律師函,稱《論語力》、《於丹的天空》、《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四本書違權,要求新華書店將圖書下架,否則追究法律責任。現在,出版社已經接到大量的退貨。
孔健說,於丹無權直接給新華書店發這樣的律師函。該律師函只是民事行為,既非具有強制力的政府文件,也非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書。此舉給自己和出版社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自己保留法律追究的責任。他還表示,『此前,我和於丹關系很好。我不理解她為什麼這樣做,而且事先沒有和我做任何溝通。』
是否授權說法不一
孔健表示,自己曾出面組織中國聚龍新聞報社、日中版權交流中心等機構,2007年5月,2008年1月兩次邀請於丹訪問日本,花費一百多萬。僅為於丹購買與日本首相見面的一件衣服,就花了130萬日元。第一次在東京,洽談於丹書的出版和合作,孔健列出十項普及《論語》的合作項目,其中有包括日本出版於丹書籍,在中國共同合作出版弘揚孔子思想的書籍。孔健出示了一本《論語力》,稱扉頁的文字『孔健大哥,這是我們用心的所得』為於丹所寫。
孔健說,『我請於丹提意見,簽字時,於丹說,「我信得過大哥,不用簽字,你具體操作好了」。當時,日本改革新黨主席荒井廣幸議員,中國大使館文化部何靜等人在場。』孔健說,自己保存了當時的錄音。《論語力》、《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使用了於丹在日本的演講,這些內容都有日方授權,而《於丹的天空》,封面照片為於丹提供。孔健的律師表示,口頭合同只要有他人在場作證同樣有效。
於丹:我從沒有授權
對於孔健的說法,於丹頗為氣憤,她表示,自己從沒有『用孔健(的錢)買過任何衣服』,此說為『杜撰』。孔健寫了七八本書,均侵犯了自己的權利。『我從來沒有同意(與孔健合作),嚴辭抗議多次無效。』
中國工人出版社表示,該社已經收到於丹的律師函,該社經過了授權並查看了相關資料,並履行了出版方的職責,但是和於丹沒有任何直接聯系。於丹維權,應該找授權方而不是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