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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山市長李啟紅涉經濟違紀被查。
中山市市長李啟紅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正接受組織調查。據悉,李啟紅曾高調當選『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6月1日《西安晚報》)
這一桂冠,無疑是辛辣的諷刺。過去我們熟知貪官為逃避制裁,多采用『洗錢』的方法,也就是把『黑錢』『洗白』。然而,從不斷曝光的腐敗案件來看,幾乎每個貪官都是榮譽等身。這說明,貪官們不但重視『洗錢』,也重視『洗人』了:千方百計撈取各種政治榮譽,紅袍加身,榮譽掛頂,把『黑人』『漂洗』偽裝成『紅人』、『白人』。
俗話說:缺什麼補什麼。對貪官而言,廉潔和腐敗是水火不相容的,要想掩飾自己的腐敗行為,就必須包裝自己,而最好的保護色就是榮譽。一方面,能蒙騙組織、蒙騙他人,使他人輕易不敢碰他、動他;另一方面,一旦貪腐敗露、東窗事發,也期望這些榮譽成為減輕處罰的籌碼。由此可見,貪官『洗人』比『洗錢』更可怕,更需要我們的警覺。
如今的一些榮譽,往往與權力的大小成正比。擁有權力者,往往最終是獲得榮譽的受益者。如此一來,就給了腐敗分子們以可乘之機。要改變這一現狀,除了把榮譽向基層一線和普遍勞動者傾斜外,更重要的是把評判官員優劣的權力交到老百姓手中。腐敗分子最怕的就是『陽光』,而大眾的眼光是銳利的,只要建立嚴密的監督體系,貪官們要想『洗人』就決非易事。(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