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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時,楊曙忠忍不住落淚。
浙江在線06月09日訊
昨天,我省第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起訴的醉駕肇事案,在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因為醉酒駕駛,最終造成4人死亡、6人受傷嚴重後果的犯罪嫌疑人楊曙忠,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醉駕寶馬三門鬧市區撞死4人4月5日20時許,楊曙忠在三門縣方都大酒店宴請他人並大量飲酒後,獨自駕駛一輛黑色寶馬車回家,結果在三門鬧市區發生連續車禍,共造成4人死亡、6人受傷及多部車輛損失的嚴重後果。
事後經檢驗,楊曙忠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3mg/ml,屬醉酒駕駛。
5月27日,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控方訴被告楊曙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也是浙江在打擊酒後駕駛行動以來,首次以此種罪名起訴醉駕肇事司機。
楊曙忠流淚聽判,當庭表示認罪昨天上午,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曙忠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
和前一次公開庭審不同,這次只有法院、檢察院及被告人三方參加,整個庭審時長不到一個小時,判決書長達1萬多字,最後,犯罪嫌疑人楊曙忠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現場目擊者告訴記者,庭審剛開始時,楊曙忠情緒還比較穩定。然而就在判決結果即將宣布時,楊曙忠雙腿開始劇烈顫抖,並開始流淚。
在庭審最後,楊曙忠不住地說了這樣幾句話:『我認罪,對這次判決沒有意見,我要好好改造。』
據記者目前得到的消息,楊曙忠沒有表達上訴意願。
死傷者親屬對判決結果基本滿意庭審之後,記者聯系上了楊案中一名死者的家屬尹先生。
尹先生表示他們全家人都已經知道這個結果了:『楊曙忠在犯下這樣的大錯後,也算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隨後,記者又聯系了另外幾名受害人的家屬,他們也都已經得知楊曙忠被判無期,並都對這個判決結果表示基本滿意。
其中一位家屬告訴記者:『對楊曙忠有再多的怨恨與埋怨,都無法讓我們的親人復活或減輕痛苦,我們只希望這件事情可以給其他人敲響警鍾,希望不再有酒駕。』
楊曙忠被判無期是否合理?楊曙忠被判無期徒刑的消息傳出後,引起不少市民的關注與議論:這樣的結果是輕了,還是重了?
對此,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表示,楊曙忠被判處無期徒刑比較合理。
他告訴記者,本案量刑時,法院結合了最高院的《關於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以及國內現有的案例:『不管是「四川孫偉銘案」還是「南京張明寶案」判的都是無期徒刑,這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也體現了我國「嚴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的政策。』
量刑時有否考慮被告曾熱心公益?
記者了解到,在醉駕撞人之後,楊曙忠及其家人對死傷者都進行了賠償,前後共支付了數百萬元,在賠償問題上,得到了受害者家屬的諒解。
因此,在之前的庭審中,公訴人與辯護人爭論最激烈的焦點就是:給死傷者的巨額賠償,能否使楊曙忠予以輕判?此外,辯方還提出:楊曙忠一直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法院量刑時是否也能考慮這點。
然而,記者昨天從法院了解到,楊曙忠的這些行為並未幫其減輕刑罰。
一位法官告訴記者:『熱心公益事業雖說是文明社會所倡導,但是這些事前行為,與楊曙忠所犯罪行及定罪量刑沒有關聯性,亦不能成為對他從輕處罰的理由和依據。』
此案有哪些現實意義?記者昨日聯系了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陳伯恩,他表示,這是浙江首次以此種罪名起訴醉駕肇事案,最後判以無期徒刑對整個臺州市今後的打擊酒駕工作有著非常大的意義。
『對酒後駕車、飆車等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行為,這樣的量刑與判決,能起到較好的震懾作用,有利於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他認為,這是對有過酒駕及可能酒駕的司機的一種教育與警告。
浙江時空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優飛一直在關注這個案子。她認為,被告楊曙忠醉酒駕駛,致使多人死亡、人民財產損失嚴重的行為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罪要件,而且屬於該罪的加重情形。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起點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最高可以是死刑。一審法院根據本案的相關情況,判處被告楊曙忠無期徒刑,是在法定量刑的范圍內給予定罪量刑,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王優飛表示。
孫偉銘醉駕案2008年12月14日,孫偉銘無證醉酒駕車,在成都市成龍路先後和4輛小轎車發生撞擊,造成4死1傷。
2009年7月22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孫偉銘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
2009年9月8日,四川省高院二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孫偉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明寶醉駕案2009年6月30日晚,南京張明寶醉駕致5死4傷。12月23日上午,張明寶醉酒駕車肇事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明寶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