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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9日通過1929號決議,第四次因核計劃對伊朗實施制裁。伊朗說,將繼續推進核計劃,而且將重新考慮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美國和西方盟國則謀求進一步制裁。
制裁細則-將40家伊朗公司和機構列入制裁名單,凍結他們的海外資產;
-伊朗伊斯法罕核中心負責人賈瓦德·拉希奇被列入禁止海外旅行人員名單。前三次制裁共涉及35家伊朗實體和40名個人;
-禁止向伊朗出售坦克、戰機、導彈等重武器;
-禁止伊朗從事任何與能夠攜帶核彈頭的彈道導彈相關的活動;
-禁止向伊朗提供彈道導彈技術;
-禁止伊朗在國外參與敏感活動,如鈾礦開發和鈾濃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