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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交通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分路帶隊,深入所屬各客貨運輸場站,發動職工羣衆,廣泛紮實開展“十項專項整治活動”,強化客運站源頭管理“十不準”規定和司乘人員“十不準”行爲準則,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和制度落實到位,實現安全生產文明服務。
十項專項整治主要是: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專項整治;加強客運場站專項整治;加強運營過程整治;加強安全基礎性工作整治;加強車輛技術狀況整治;加強超長班線、夜班車、臥鋪車專項整治;加強外聘駕駛員專項整治;加強化學危險品運輸車輛專項整治;加強工業安全生產的專項整治;加強安全技防監控設備整治。通過開展“十項專項整治”,使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進一步落實到位,安全隱患進一步有效整改。
在強化客運站源頭管理上,對客運站站長、門檢員、車場管理員、安全宣教員、行包安檢員、車輛檢驗人員明確了“十不準”的嚴格規定,主要是:旅客行包、託運物品未經安全檢測的不準進站上車;無關人員及車輛不準進入停車區和發車位;消防器材不符合規定、逃生工具不合格、三門開啓不靈的不準出站;超員、違規載貨不準出站;駕駛員未經問詢告知安全教育不準出站;各種證照不全或失效的不準報班、出站;車輛未經安全性能例檢並填寫《營運客車安全例檢表》的不準報班、出站;未經批准同意臨時更換駕駛員的不準出站;《營運客車出站安全查驗登記表》未經簽字審覈的不準出站;未按規定配備駕駛員的不準出站。
對參加客運運營的全體駕駛員、乘務人員明確了“十不準”的嚴格要求,主要是:營運客車必須要按照許可的線路、班次運行,不準脫線行駛;營運客車必須要按規定的途經站點進站上下旅客,不準站外上客或沿途攬客;營運客車途中不準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靠上下旅客、裝卸貨物;不準超員載客、超速行駛、違規載貨、爭道搶行;駕駛員不準疲勞駕駛,連續駕駛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車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不準酒後駕駛、服用管制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不準私自將車輛交給未審覈同意的駕駛員駕駛;不準私拆損壞車載衛星定位攝像監控裝置和遮擋信號;不準駕駛不合格車輛;行駛途中不準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