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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隊與鎮城建站簽訂的《目標責任狀》。 |
天津北方網訊:『中巴車在湘潭縣石潭鎮街上停靠或經過,不交錢,城管就鎖你的車!』最近,湘潭多名客運中巴車主向媒體投訴稱,石潭鎮城管隊向他們收了多年的『服務費』。車主們對其合理性提出質疑。
車主
城管隊每年要收取數百元
石潭鎮位於湘潭縣西部,是該縣多個鄉鎮通往湘潭市區的必經之地。
王亮(化名)是一名中巴車主,專跑湘潭汽車西站——石潭鎮這條客運線,至今已有七八年。他說,從石潭鎮到湘潭市區(或湘潭縣易俗河),以及其他鄉鎮經石潭鎮到湘潭市區的客運中巴,現共有72臺。每年,石潭鎮城管隊都要向這些中巴收錢。『最初每年收400元。今年漲價了,其他鄉鎮途經石潭的中巴,收700多元;石潭本地的,收1000多元。』
王亮向記者出示了一張收據。這是今年4月鎮城管隊向他收取的費用:金額為1100元,收費項目為『站場有償服務費』,收據上蓋有『湘潭縣石潭鎮城建監察中隊』公章。而另一名在石潭鎮老街候客的摩的司機介紹,除中巴外,鎮城管隊每年還向營運的摩托車、面包車、小轎車收費。其中,每臺摩托車每年收240元,面包車、小轎車收五六百元。
副鎮長
城管隊承包給了私人
6月22日下午,記者專程來到石潭鎮人民政府。
據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鎮長曾正芳介紹,以前,他們去收衛生費、車輛站場管理費,根本收不上來。後來,政府便采取與社會力量共同管理的模式,通過鎮人大許可,在當地招聘人員,組建城管隊(即石潭鎮城建監察中隊)來收費,城管隊承包給了私人,隊長由在當地有影響、責任心強的人擔任。
曾正芳解釋,石潭鎮城管隊隸屬於該鎮村鎮建設規劃管理站(簡稱『城建站』),現有8個人,現任隊長名叫張議。完全是自收自支,財政沒有撥款,每年都要簽『合同』,上交一定經費給城建站。多年來,該鎮一直沿用這種管理模式。
關於城管隊的性質,石潭鎮城建站站長盛小虎稱,雖說名義上歸城建站管理,實際上經濟獨立。對於『車主不交錢,城管就鎖車』,盛小虎解釋,石潭鎮民情復雜,有時不這樣做收不到錢。
責任狀
今年上交7.3萬,否則追責
在石潭鎮政府,記者看到了一份3頁紙的《目標責任狀》。這是今年1月,石潭鎮政府以該鎮城鎮建設委員會的名義,與石潭鎮城建監察中隊簽訂的。最後一頁,蓋有石潭鎮政府和石潭鎮城建站的公章,並有張議的簽名。
《目標責任狀》規定,石潭鎮城區的車輛停靠、環衛有償服務費,由石潭鎮城建監察中隊征收,但必須按縣物價局核定的范圍和標准收取。2010年內,上交鎮城建站經濟任務7. 3萬元。城建監察中隊人員的工資、福利、辦公經費等一切費用,由監察中隊自行負責。《目標責任狀》還規定:目標責任期內,石潭鎮城建監察中隊必須按期如數完成經濟目標任務。否則,將扣除監察中隊的工作保證金,並追究責任。
『今年的錢,已經交了。』曾正芳解釋,鎮城建站有11名環衛工人,城管隊每年上交給城建站的錢,用來給環衛工人發工資等。
城管隊
停車會丟垃圾必須交錢
湘潭縣共有20多個鄉鎮。據了解,對於過路的中巴,該縣其他鄉鎮並未收取類似費用。為何唯有石潭鎮要這樣收錢呢?
石潭鎮有關負責人說,石潭鎮是湘潭縣最大的鎮,經過的車流量大。為了對眾多車輛進行統一管理,石潭鎮在南區修建了一個汽車站,但由於位置較偏,中巴車都不願進站。
6月22日上午,張議在電話中向記者解釋,雖說沒有進站,但為了方便中巴及乘客,鎮上設了臨時停靠點。從石潭鎮街上經過,中巴停靠和上下客,會丟些檳榔、衛生紙等垃圾,所以必須交站場管理費。張議稱,這筆錢已經收了9年。
對於『城管隊由私人承包』一說,張議稱,『這不叫承包,而是簽目標責任狀』。
律師觀點
城管隊承包違背法律初衷
湘潭金明法律服務所所長餘彪認為:從目前的情況看,該城管隊收費主要是養活城管人員,完成所謂的經濟責任目標。並且在所有法定的收費項目中,也沒有『有償服務費』這一項目,因此石潭鎮城管隊的收費是違法的。
像石潭鎮這樣,將城管隊承包給個人,與法律的初衷相違背,應該予以糾正。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體制上的『缺陷』,即只設城管隊而不財政撥款。城市管理是公益性的,其費用應該由財政支出。如果城管收了錢,而不提供相應服務,車主可以要求城管部門退還收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