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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是南開區天泰花園居民。小區業主委員會因期滿未能完成換屆選舉,已於2008年解散,至今未有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撤出後,2009年下半年,原物業管理用房被人出租。截至目前,業委會印章仍在使用。因印章使用涉及全體業主或部分業主物權、經濟利益,希望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管理,依法收回並暫存保管業委會印章,在業委會未能依法恢復活動之前禁止使用。孫先生
附記 南開區物業辦對以上讀者反映給予回復。天泰花園於1999年7月入住,共有429戶。該小區截至2008年已先後有多家物業公司服務,都因收費標准低以及業主不滿意物業服務等原因撤出。2008年7月至今,該小區一直未選聘專業化物業公司管理,處於業主自治管理狀態。小區業委會成立於2007年8月,由於物業公司退出,大部分成員辭職,僅餘2人牽頭實行自治,業委會印章正在這二人手中。
反映人孫先生對『僅餘』兩位成員的業委會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希望各相關部門重視天泰花園小區物業公司退出後的一系列管理問題。記者查閱了《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中規定:業主委員會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由五至十五人組成。
對於反映人提及的小區原物業管理用房被出租的情況,天泰花園所屬南開區長虹街辦事處表示,原物業管理用房被二位牽頭人『出借』給小區一個底商藥店。去年四季度居委會接到反映後已對其提出批評,並要求其立即收回房屋。藥店給予900元補償,二人遂將900元納入社區保潔費並公示。而反映人表示原物業管理用房實為今年4月份收回,還有原來的辦公設備現只餘兩個櫃子。這些遺留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就居民的反映,南開區物業辦表示已與天泰花園所屬長虹街辦事處協商,計劃采取兩方面措施:一方面派人與反映人及印章使用人進行溝通,規范印章使用,對於違反規定使用印章的行為予以糾正,力求達成共識,維護小區穩定;另一方面盡快按照《天津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活動規則》的規定組織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記者走訪了天泰花園,接受訪問的居民大多表示歡迎相關部門的措施,以合法的程序產生新的業委會。對天泰花園的情況,市國土房管局物業處相關同志建議,廣大業主要從物業公司的頻繁更換中分析原因,研究解決辦法。從實踐看,每更換一次物業公司,既會影響到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會給業主的共有財產帶來一定損失,有的甚至是無法挽回的。因此,每一位業主要從維護大家的共同利益出發,依法理性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在有不同意見時求大同、存小異,待新的業委會產生後,做好新的物業公司選聘工作。本報記者張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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