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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
他為『商友』幫忙幫小弟昇官
如果說沈志強的腐化離不開一個風塵女子,那麼他的副手、廣鹽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陳瓊福的墮落,則與兩個小弟有關,一個是商人老板,一個是他的手下。
追求享樂收受『商友』賄賂
陳瓊福從小生長在海南西南邊陲的一個小漁村裡,祖祖輩輩以捕魚為生。童年時,父親曾經訓導他,長大後當武官要學岳飛,精忠報國,當文官要學海瑞,為政清廉。1975年,這個漁家子弟考上了大學並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78年9月,陳瓊福從天津輕工業學院畢業後走進廣東鹽業系統,1993年,任廣東鹽業運銷集團公司總經理(正處級),1997年至案發,任廣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副廳級)。像沈志強一樣,陳瓊福也曾雄心勃勃,立志要為廣東鹽業的發展發揮自己的纔華,像海瑞那樣成為一位清官。
然而,陳瓊福如此高遠的志向卻終結於他的『老板兄弟』———廣州恆浩(恆達)汽車運輸公司老板謝某。正如陳瓊福自己所說:『我從1992年10月開始認識芳村恆達汽車運輸車隊個體老板謝某,就注定我必然走上了一條不歸的路———犯罪之路。從請吃飯到洗桑拿,從送水果到送錢物,從業務往來到稱兄道弟,使我喪失了一個共產黨員領導乾部的人格。』
結交謝某後,陳瓊福的思想發生了明顯變化,開始追求享樂,講究排場,羡慕私人老板的奢華生活方式,覺得自己作為一個大型國企老總,卻遠不如私人老板闊氣,心態上極度不平衡,認為『有權不用,過時作廢,有錢不撈白不撈』。
於是,從1992年至2006年間,陳瓊福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為謝某的恆浩(恆達)公司承攬廣鹽集團公司下屬公司鹽品的運輸業務提供幫助。期間,陳瓊福的『付出』得到了豐厚回報,他先後分9次收受謝某賄送的人民幣4.5萬元、港幣4萬元,美元2000元、『新科』牌液晶電視兩臺、『帝舵』手表兩塊、『華強』牌音響1套、現代仿品畫4幅。
接受下屬賄賂有求必應
在陳瓊福的墮落之路上,還有一位善於搞關系的下屬不得不提———東莞鹽業公司原副總經理夏廣海(副處級)。
1993年,夏廣海在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江南分公司負責鹽政工作時,為了求得職務上的晉昇,他開始給陳瓊福送錢。此後直至2007年間,陳瓊福7次收受夏廣海的賄賂共計人民幣25萬元。而對於夏廣海的『有機會提拔一下』的請求,陳瓊福也是有求必應,先後為夏的提拔、交流、競爭上崗、聘任、續聘為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下屬的江南分公司及廣州分公司鹽政科長、佛山鹽業總公司鹽政科長、東莞鹽業總公司總經理助理、東莞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提供幫助,並為夏妻的提拔和競爭上崗等提供幫助。
自從有了陳瓊福這個靠山後,夏廣海真可謂是『昇官又發財』,僅一年時間,就利用手中掌握的鹽政執法權大肆收取『不義之財』180多萬元。
另外,1999年至2007年間,陳瓊福還多次將謝某提供的發票拿到省廣鹽集團公司及其下屬佛山、惠州、深圳3家鹽業總公司報銷,非法佔有公款人民幣6萬多元和非法獲取現金人民幣12萬多元。
2009年7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對夏廣海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
同年9月29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瓊福作出一審判決,鑒於其有自首情節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