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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提槍亂射 |
目擊孩子提槍亂射
7月8日中午,記者在東崗一小區看到,3名手拿玩具槍的孩子一邊追逐嬉戲,一邊舉槍互射。伴隨著『啪啪』的槍聲,被射擊的一方大叫一聲,佯裝中彈,並擺出各種倒地的姿勢。游戲的雙方你追我趕,而圍觀的同學也充當起了忠實的看客,一窩蜂似地隨著『槍手』的游走而移動。一位小朋友告訴記者,他們班上很多同學都有玩具槍,最好玩的是仿真槍,平時放學後,班上『有槍一族』操起家伙,模仿游戲中的情景當街『混戰』,紙板都能射穿。前不久,一位同學在激戰時,不慎擊中他的面部,當即鮮血直流,後來到醫院縫了幾針,留下了一個長長的傷疤。記者注意到,這種仿真槍外觀非常逼真,而且射程較遠威力很『猛』。追其來源都是在東部市場、小西湖玩具店或地攤上購買的。子彈有黃的、綠地、紅的,如豌豆大一般,學校附近小賣店都有出售。
調查仿真槍卷土重來
7月10日至11日,記者來到東部市場、小西湖等地調查時,部分玩具店均有仿真槍銷售。記者走進其中一家,店主立即拿出五六支仿真槍擺到櫃臺上一一介紹。這些仿真槍價格從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有M-16自動步槍等多種槍械的仿真模型,包裝上都寫著『適合對象18周歲以上』,而店主笑著說:『都是小學生來買,十幾歲的小男孩最喜歡玩這種槍了。』下午5時記者途經永昌路和西關十字時看到,部分地攤上擺著各式各樣的手槍、衝鋒槍、狙擊步槍和玩具仿真槍,外觀與真槍相差無幾,可以隨意拆裝這些『槍』,也可以在槍的彈夾內裝上塑料子彈射擊,商販們將玩具槍的殺傷力作為吸引孩子的賣點。
市民執法部門應查處
『孩子年齡小,不懂得輕重,整天拿個槍射來射去,萬一傷到哪個要害部位咋辦?太危險了!』『一到放學小孩們就成群地玩槍,路燈都不知道被打爛了多少。』采訪中部分住戶告訴記者。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校長說,去年學校就曾接到舉報,稱校門對面文具店有賣仿真槍,學校還專門派出了幾名老師多次前往調查。但由於老師沒有執法權,每次去查問,商家就會把槍藏起來,老師們除了勸說之外也毫無辦法。『我們只能保證學生不帶槍進學校,一旦出了校門,在監管上就很困難。』部分家長表示,他們對這種現象感到特別擔懮,有關部門除應該加大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外,應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及時向相關執法部門反映,學生和學生家長也應該認識到仿真槍的危害性,一旦發現有賣這種槍的地方,執法部門應及時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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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制造、銷售仿真槍』,『制造和銷售仿真槍的,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以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沒收其仿真槍,可以並處制造銷售金額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