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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化名)今年剛滿21歲,兩年前她在其租住的出租院中行竊被房東發現。此後兩年,年過六旬的房東鮑某以此要挾與她多次發生性關系。昨天記者獲悉,鮑某因涉嫌強奸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08年,天天租住在大興區榆?鎮西胡林村鮑某的出租院中,當年9月23日,她趁無人之際,到別人的房間偷東西,結果被年過六旬的房東鮑某發現,她的噩夢也就從此開始。鮑某兩次強行讓天天寫下了自願與其發生性關系的字條,對天天控制了長達兩年的時間。昨天記者獲悉,鮑某因涉嫌強奸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08年底,天天從鮑某的租住房搬走,鮑某仍不放過,在打聽到天天的住處後用相同的理由強迫天天和他發生性關系。今年4月,天天在工廠結識了男友,這件事情被鮑某發現,鮑某氣急敗壞,對天天進行了毆打,並強迫她寫下了『鮑某善良,疼人,天天不交男朋友,願意永遠跟隨』的字條。
今年6月9日,鮑某再次到天天的家中,強迫天天和他發生關系,為了能夠繼續控制天天,這次他用自己的手機,拍下了和天天的性愛視頻。
不堪折磨的天天,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一起打工的老鄉,老鄉將此事告訴了天天的哥哥。哥哥在對天天進行勸說後,天天最終放下包袱選擇報警。6月10日下午,鮑某在家中被警方抓獲。
鮑某很快交待了他控制天天長達兩年的事實,他控制天天就是利用自己曾經抓到天天偷東西,也承認天天是在他的強迫下寫下的字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