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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7月24日)記者獲悉,到8月底,和平區對坐落在區內的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非企業組織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和社會團體會費進行清理規范,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透明度。
據了解,此次清理規范社會團體收費重點是針對將會費與行政許可或行政職能掛鉤強制收取的情況,以及強制企業加入協會、學會等社團並收取會費的,還包括利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的,和那些違反規定擅自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收取的情況。同時,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集資、捐贈、贊助等形式變相收費的,也都在清理之列。
此外,違反國家政策規定強制辦班、培訓、評比以及開展資格認證、組織考試並收取費用的,或違反規定向所屬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辦事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用的,同樣也會被清理。對於會費使用是否規范,有無將社團經費與業務主管單位及所屬單位經費混管,將社團收入作為業務主管單位行政經費或業務費開支,彌補行政經費不足或發放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各項補貼的違規問題,在此次清理中也將重點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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