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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在向民警討說法。 |
南皋派出所在處理一起糾紛時,當事人家屬自稱被民警打傷。前晚10點,當事人家屬的近百名老鄉守候在派出所門外討要說法。在此過程中,警方在派出所內設立兩道警戒線,以防有人闖入。昨天,朝陽警方回應稱,民警『不能也不敢』打人。
此事緣於前天早上6點多發生的一場車禍。在首都機場輔路北皋路口西500米處,一輛出租車右轉進入非機動車道,將16歲四川男孩張光東撞傷,張光東的父親與出租司機發生肢體衝突後,警方介入調查。
少年上班遇車禍
此次事件緣於前天上午6點多發生的一場車禍。
當時,16歲的四川小伙張光東和父親及兩位親屬騎著電動自行車准備趕往工地。在首都機場輔路北皋路口西500米處,張光東被一輛出租車撞倒。
據同行的羅雪松回憶,當時,張光東在最後,一輛同向行駛的出租車忽然右轉,『速度很快,司機一邊開車一邊打電話,並拐彎進入非機動車道』。張光東躲閃不及,撞在出租車的後保險杠上。張光東躺在地上,連稱左腿和右胳膊痛。
據了解,張光東從四川老家來京投靠父親,在一家工廠做電工,前天是他開工的第二天。張光東告訴記者,事發後,司機下車查看情況,『那司機說他有保險』。
交警趕到現場後,認定出租車負全責,並開出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讓肇事司機帶傷者去醫院。
肇事司機隨後駕車帶張光東前往附近醫院。張光東稱,車行不遠後拐到路邊一個小樹林旁,出租司機下車將他拽下車。他的父親張大國在不遠處目睹這一幕後,快步跑上前,並與司機發生衝突。
對調解結果不滿
南皋派出所民警聞訊趕到現場,將事故雙方當事人帶回調查。
中午12點,張光東在家屬陪同下前往華信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多處軟組織損傷,花費醫藥費800多元。
張大國在派出所做筆錄時,被一名警員告知,出租司機已就醫而且有傷情鑒定,並提出索賠3000元醫藥費。張大國走出派出所,與早已等候在門外的親屬商量,大家均表示『我們的孩子也受傷了,為什麼單讓我們賠償他?』
張大國說,下午6點,民警讓他在一張紙上簽字,他沒有仔細閱讀內容就把字簽了。隨後,警方將《交通事故認定書》和孩子看病的藥費收據收回,張大國離開派出所。
走出派出所不久,心中生疑的張大國再次回到派出所索要《交通事故認定書》。守候在外的家屬見張大國幾個小時後仍然沒有出來,便闖入派出所找人,並質問民警為何將《交通事故認定書》扣留。
一名民警解釋說,並非警方扣留《交通事故認定書》,而是孩子的父親和出租車司機已經達成協商,不再追究對方責任。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字,張大國和司機自行離開。張大國不滿處理結果,要求重新處理,警方隨後聯系司機,但司機一直未露面。
記者試著撥打肇事司機的電話,第一遍無人接聽,此後再撥打,對方處於關機狀態。
家屬自稱被打傷
前晚7點多,張光東的小姨何成香多次進入派出所,索要《交通事故認定書》。何成香說:『有四五個人圍著我,民警用肘頂了我的左邊太陽穴,用右拳打我的左臉,還掐我的脖子。』何成香承認用礦泉水瓶砸民警,並將一名民警的褲子扯壞,並抓傷對方手臂。
家屬們得知何成香的遭遇後,情緒有些激動,『警察為什麼打人?』一名民警回答,如果大家覺得民警打人了,可以向上面反映。家屬們要求看監控,被警方拒絕。另一民警同時亮出手臂上的傷痕,稱是家屬抓傷的。
記者看到,何成香一直用手護住左頸,左臉有些紅腫,脖子上有一道淤痕。
昨天凌晨1點多,警方交給何成香500元錢,讓她先去醫院看病。警方表示,何成香受傷了,沒錢看病,只是暫時墊付醫藥費。
此時,張光東的母親易國榮也表示,自己先前向民警討說法時,被民警拽倒在地,『有警察想踢我,我就抱住他的腿』。在華信醫院進行治療期間,警方墊付了醫藥費。
近百人圍派出所
『我們要為老鄉討個說法』,前晚10點,操四川口音的人陸續趕到南皋派出所,最多時達到近百人。其中,一些情緒激動的人闖入派出所,並在院內與幾名警員發生爭執。
一些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站成一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辦公區域。
民警隨即在治安接待室門口拉起一道警戒線,勸說人群暫且退出。20分鍾後,眾人漸漸退出派出所大門外。
『我們和受傷的孩子同住七棵樹村,但並不認識他,聽說老鄉受欺負,我們就都過來了』,一名張姓男子稱。在外等待的人們曾多次拉開派出所的伸縮門,向過往民警詢問情況;還有人跨越警戒線,進入治安接待室討說法。
前晚12點,警方將《交通事故認定書》返還張光東的家屬。盡管如此,因張大國仍在派出所內,家屬及老鄉們仍不時闖入。昨天凌晨1點40分,警方在辦公大院內拉起第二道警戒線。
昨天凌晨3點半,張大國走出治安接待室。警方稱暫無結果,讓家屬次日再到派出所協商此事。昨日凌晨4點左右,所有人散去。
-記者追訪
肇事司機稱『你給我等著』
昨天上午,記者以張光東家屬的身份與肇事司機取得聯系,他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後聲稱『你給我等著』,便掛斷電話。
記者又撥通肇事司機所在的天明出租車公司投訴。一位趙先生稱,此事系交通事故,應由交警負責處理,至於肢體衝突,由警方進行處理,『等相關部門解決完畢後,公司再處理此事』。
隨後,記者又聯系該出租車公司負責人吳先生,對方稱,目前事情正在調查處理中。
-警方回應
出於人道墊付費用
朝陽公安分局外宣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雙方糾紛是因為簡單的交通事故引起。處理此事過程中當事民警並未毆打民眾,民警『不能也不敢』打人。出於人道,警方墊付了醫藥費。
朝陽公安分局一名民警告訴記者,孩子的父親與出租司機因為誰帶孩子去醫院驗傷發生分歧,出租司機要將已上車的孩子從車內拽出,雙方有肢體接觸,孩子父親見狀後上前與出租司機廝打,雙方被帶到派出所進行調解。
雙方在派出所已經簽署了調解協議,當天下午,孩子的小姨到派出所索要孩子父親被扣押的一些物品,民警答復稱孩子的小姨不是當事人,扣押物品只能發還給孩子的父親。孩子小姨在與民警交涉過程中脾氣越來越大,最後用礦泉水瓶打民警後被保安攔住。隨後孩子的小姨打電話找親朋好友到派出所助威。
民警在制止不理智行為時,孩子的一位女性親屬自行倒地抱住民警大腿大呼『民警打人』。民警出於人道帶該女子去醫院檢查,發現女子身體並無大礙。民警沒打人,反倒是有民警被抓傷。
雙方當時在派出所內協商解決糾紛,並自願簽字達成協議,不存在民警逼他們簽字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