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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治理鄭州交通擁堵,倡導『依法出行』、『文明出行』,河南省公安廳和鄭州市委市政府對特權車動真格的了。河南省公安廳發布消息,今日起『豫O』號車牌改為自編自選的民用車牌,轉籍至各省轄市車輛管理所,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完畢,否則重罰。與此同時,鄭州市也取消帶有『豫AAA』號段的公車車牌,一律改掛民用車牌。(據《河南商報》8月2日報道)
公車改掛民用車牌,初衷始於對公車特權的整治,懸掛民用車牌的公車,以後很難再如過往般囂張,難以再秉持特權車牌穿行於市而鮮有人阻,剝離公車的行路特權,目的在於還路於民。這個初衷,應該說是非常美好的,然則懸掛民用車牌之後,卻真的使公車大隱於市了,從整治公車私用和濫用的角度來說,反而不利於公眾監督。
公眾對公車詬病之處主要有三——之一是公車的豪華程度令人憤懣,我們國家的人均GDP還不夠拿得出手,但行政公務支出卻高得令人咋舌,有媒體就曾經爆出,某貧困縣中小學校捨已淪為危房無錢可修,但政府部門的幾輛公務用車卻部部是百萬豪車;之二是懸掛特權車牌的車子,橫行霸道於路上,借用公名大行方便,卻使公眾出行往往陷於不便之地,使公務行為即『公僕行為』發生了性質倒掛;之三是一些為官者、甚至為官者司機,常常燒公家的油,開公家的車,卻做著私人的事,拉著自家的老婆孩子招搖過市。
那麼,公車改掛民用車牌究竟能否消除公眾對公車的糾結心態?自然不能!表面看,公車失去了特權車牌,在道路通行過程中,沒法像過往般暢通無阻。但實際上,公車僅僅是換了個『馬甲』而已,其實質的內核還是一輛『特權車』。比如市長所乘公車違章,被交警逮到,乘車人亮明身份,那麼能被交警處理,或者交警敢於處理的幾率有多大?更主要的是,公車換了馬甲之後,卻更增加了公車腐敗的隱蔽性,會令公眾對公車心態更加糾結。大街熙熙攘攘來來往往的車輛眾多,過去公眾可以一眼就看出哪些是公車霸道橫行,或者是公車私用,可以直接譴責,可以上網發帖引眾人拍磚,可以跟有關方面舉報。而換上民用牌照的馬甲之後,群眾的眼睛再怎麼雪亮,也難看出哪些公車在濫用的蛛絲馬跡。從這個角度來說,『公車大隱於市』並不能消除特權和不公平,而僅僅是將公車特權和其制造的不公平做了潛水化處理,讓其藏匿起來,期望公眾能眼不見為淨——無異掩耳盜鈴,無異自欺欺人。不利公眾監督,更與中央一再強調的打擊公車腐敗之令背離,所謂南轅北轍,即是如此。
若想真正治理公車特權和濫用之弊,不能僅靠換個『馬甲』,應下定決心重典治亂——首先要從清除特權內核和思維入手,規范並限制減少公務用車的級別和數量,從源頭上減少公車消費,違者重處;其次要以更明顯的標識,裝備公車之上——比如在車身寫明公務車,哪個部門的車,就噴上哪個部門的標志,能令公眾監督之眼,一眼辯出哪輛是公車,可以直接舉報至有關部門,違規者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