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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者即將結婚,想請親媽接受跪拜,因此與繼母起爭執
-『我沒想殺人,當時很氣憤,想劃傷她,讓她住幾天院』
-『我還是念繼母的好,畢竟她養我這麼大』
到底親媽和後媽誰能接受新人的跪拜,一個再婚家庭成員之間發生了爭執。在距離婚禮不到兩個月的時候,爭執加劇,即將結婚的兒子憤怒中持刀紮向繼母。
-劉明手裡攥著一張浸滿淚水的紙巾 警方調查 死者家屬一致沈默
2日22時左右,省會趙佗路與紅星街交口的一處飯店裡,發生一起血案。新華警方刑警五中隊民警趕到飯店的包間後,房間裡已空無一人,角落地上留下一攤血,以及數個印在地面上的雜亂的腳印。
根據報警,民警又追到醫院。醫生走出搶救室,宣布病人已經沒有了希望。出了人命,民警越發對此案重視,但令人詫異的是,面對調查,守在搶救室外死者的數名親友無一例外選擇了沈默。
作為受害人一方,卻不願多說?隨後,警方從飯店老板處得到了死者家屬沈默的原因:行凶者居然是死者的兒子。
對話嫌疑人 『畢竟不是親媽,感情上親近不了』這個已經組建了近20年的家庭,是一個再婚的組合。劉明作為父親的長子和兩個弟妹一起留在了新家庭裡,等來了新媽媽。然後,他又有了一個繼母帶來的妹妹和另一個同父異母的妹妹。
-記者:你對繼母很排斥嗎?
-劉明:也不是,怎麼說呢,畢竟不是我親媽,從感情上親近不了。
-記者:你想像當中自己的婚禮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劉明:新人向自己的父母叩頭,我希望臺上接受叩拜的是我的親生父母。
『我還是念繼母的好』-記者:沒有溝通過嗎?
-劉明:說過很多次,距離結婚的日子越近,矛盾越大。我沒說不讓她去,下來該怎麼敬怎麼敬,但結婚就這一回,我要讓親媽上臺。她就是不同意。
-記者:繼母的觀點是什麼?
-劉明:她認為『我養你這麼大,結婚的時候不讓我去?』我覺得結婚這麼大的事,一定得要親媽來。
-記者:經常吵嘴嗎?
-劉明:也不是,我還是念繼母的好,畢竟她養我這麼大。
從沒有擁抱過繼母由於父母離異,家裡孩子又多,劉明稱他上3年級時,因無人照看,就開始上寄宿學校。談到對自己的親兄妹和對待繼母帶來的孩子,他認為,多多少少有那麼一些不一樣。
-記者:你擁抱過繼母嗎,或者說有過肢體的接觸嗎?
-劉明:(沈思)遞東西的時候碰過手算嗎?那就是沒有。
-記者:那你拿著刀紮她的時候,接觸到了吧?下得去手?
-劉明:(沈默)一片空白。
-記者:跟親生母親來往很多?
-劉明:對,每隔一段都過去陪她住幾天。她一直沒再結婚,也沒有工作,一個人很孤單。
-記者:經濟上有幫助她嗎?
-劉明:有,我一個月2000多塊錢,一半給了我媽。
-記者:出事後,去看過她倆嗎?
-劉明:都沒,太突然了,來不及反應。(流淚)
『想劃傷她,讓她住幾天院』矛盾加劇,婚禮越來越近,劉明很希望能改變這種局面。2日晚上,他喝了幾瓶啤酒,買了一把西瓜刀回家。途經一處飯店時,他看見了父親的車。
走進飯店又看見了繼母,他稱繼母瞟了他一眼,讓他更加憤怒。他跟繼母理論了幾句,氣憤中拿出刀紮向繼母。繼母身中三刀,其中一刀紮在心髒。
-記者:畢竟一起生活了那麼多年,怎麼就……
-劉明:我沒想殺人,當時很氣憤,想劃傷她,讓她住幾天院,我把婚事也辦完了。
-記者:出事後,你怎麼走了?
-劉明:出了飯店,想打120,但腦子發蒙,害怕得不知道該乾什麼。
如果重來『我要把倆媽都請上』-記者:結婚日子定了嗎?
-劉明:9月26號,房子也裝修好了。
-記者:那現在……
-劉明:(沈默)嗯,我傷害的人太多了。
-記者:如果可以重來呢?
-劉明:重來?(嘆氣)要是可以重來,我要辦兩場,把倆媽都請上。
後記出事後,劉明連夜逃走,後在6日下午投案自首。他還不知道,在他投案前,他繼母的母親,在料理完他繼母的後事後,請他的父親一定要把孩子找回來,讓他去投案,以減輕罪責。
(劉明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