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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北京大興李磊滅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
8月12日,北京大興李磊滅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
上午8時許,扛著『長槍短炮』的記者們便陸續來到一中院,爭搶報道的有利地勢。容納70人左右的法庭不一會兒就座無虛席,其中有30多名來旁聽的市民。
『帶被告人李磊!』10點整,隨著一聲傳喚,身穿白色T恤、白色短褲、套橘紅馬甲、蹬灰色休閑鞋的李磊,面無表情地徑直走向被告人席位,坐下。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稱,李磊不顧倫常,剝奪6人性命,性質特別惡劣,應以故意殺人罪被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訊中,李磊透露,從小就被父母嚴格管束,妹妹在一旁幫腔;結婚後又被妻子嚴格限制回家時間,稍晚些就吵架……他很早就想殺家裡的人。殺人的刀是當初覺得好玩兒纔買下,並一直隨身攜帶。殺人後,這把刀連同染滿血漬的衣服一起被他扔到小區外的一個垃圾桶內。
隨著審訊的進行,去年11月23日夜晚的事情再次還原。據稱,那晚他回家和妻子吵了幾句。後來,抽出隨身攜帶的刀,紮向妻子的脖子。接下來,妹妹、父親、母親也都是被他用刀紮向脖子而倒下,沒有任何反抗,沒有任何聲音。
這之後的3至4個小時,李磊坐在客廳抽煙直至天亮。據公訴人宣讀李磊於去年12月19日所作供詞稱,他在客廳的沙發上哭了4到5個小時。想著殺了全家人,2個兒子怎麼辦?『活著也是受罪,不如早死了算了。』於是,他先對睡覺位置靠近門口的小兒子動手,之後尖刀紮向大兒子。隨後他用兩床小被子將孩子的屍體蓋好,離家出門。
11點40分左右,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開始審理。作為證人的李磊叔叔在走向自己席位、經過李磊身旁時,突然撲向李磊,抬腿踢他,被法警拉開。
李磊的辯護人在庭上稱,考慮到李磊由於長期家庭積怨而采取極端方式,不應把所有過錯歸結到他一人身上,加之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又無犯罪前科,希望法官在量刑時酌情考慮。
公訴人則堅稱,李磊殺人案件性質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險性極大,不具備任何刑法規定的減輕情節。從案情看,他用刀力氣之大、位置之要害,均表明他置人於死地的決心。他殺害6名至親,是對人倫常理的挑戰,令世人震驚,本次審訊,一方面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希望通過審理來警示世人,遇到矛盾時多一份寬容、少一些埋怨。
表現一直很平靜的李磊,對於當天的全部指控均稱『沒意見』,並表示『判我處死』,『一切趕緊結束就完了』。在被告人最後陳述階段,李磊亦表示『沒有』。
當天,李磊的奶奶、姥姥及岳父母方均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雖然目前民事部分的財產明細尚未統計出,不過,記者獲悉,三方分別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金額為116萬餘元、205萬餘元以及123萬餘元,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贍養費、精神撫恤金等在內。
據悉,案件將擇期宣判。李磊的辯護人表示,每次回憶都是傷痛,李磊本人希望早有個了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