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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走高的房價,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如何解決?蘭州市日前決定將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實行『貧富混居』,結果引起了廣泛爭議。
不管是低收入者,還是高收入者,似乎都對『貧富混居』這一政策不買賬,這一點或許在蘭州市政府的意料之外。貧者的說辭是,『看到人家豪車豪房,對孩子是一種刺激,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同樣,富人也不能接受:『我們花高價買的房子,圖的就是一個環境,這樣對孩子的教育也好。』在各方都不領情的語境中,政府的『好心』就可能辦了『壞事』,折射出實現『貧富混居』尚有難度。
不可否認,貧富混居是一次解決『貧民區』問題的嘗試。一座城市的貧富差距在所難免,但在新時期實施的保障性住房中,卻不讓貧困戶『自成一體』,再度『邊緣化』。也就是說,在廉租房和經適房的建設中,可以考慮采用『配建』方式融入到商住小區內,使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混居在一起,避免『貧民區』的形成。
不過我想說的是,貧富混居』的動機是好的,結果卻未必如意,『富人未必買賬,窮人未必領情』。我國的傳統文化很注重鄰裡的選擇,從『孟母三遷,斷杼擇鄰』到『百萬買宅,千萬買鄰』,都有所體現。只不過,過去擇的是左鄰右捨,現在擇的是社區。進一步說,『貧富混居』的爭議遠非『買賬』、『領情』這麼簡單,這也暴露了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困境。商品房中硬塞廉租房的做法是行不通的。』研究中國三產化的著名學者賀有利認為,我國目前城鎮仍然是中高收入者偏少,低收入者偏多,住房保障需求極大,惟一的解決辦法是加快建設公租房和廉租房。
還需要強調的是,住房政策本身就是政府提供的一種公共物品,政府在提供這樣的公共物品時,必須考慮到它與市場政策的兼容性,這是諸多制度安排能否成功的關鍵。因此,必須有意識地建立政府與市場的多種關系模式,使社會福利總產出大於所耗費的社會總成本,並把其確立為政府與市場關系的總原則,纔能達到人人『有房住』的理想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