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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離婚時的無情
玲終於離婚了。
用了『終於』這個詞,是因為這婚離得太痛苦了,整整兩年,彼此都耗得沒了情緒。
今年,是玲和她老公在一起的第十個年頭,戀愛兩年,結婚八年。
八年的婚姻給玲留下的除了曾經的甜蜜、後來的傷害,還有一個孩子。更加不幸的是,這個孩子並不健康,腦盲,就是幾乎沒有智力也沒有視力。這個孩子從發現這個病之後就一直跟著爺爺奶奶,而玲則在北京一個人打拼,累死累活地掙錢,給孩子買藥治病,雖然希望非常渺茫。
玲的老公是一個事業並不成功的男人,或者說並不勤奮。當玲的事業蒸蒸日上的時候,他則選擇了在家上班,今天學攝影,明天搞越野俱樂部,誰都能看得出來是玲在養家糊口。
當然,事業成功的女人在家中常常是強勢的,我相信,玲在家中可能會發脾氣,可能會當家做主,即使這樣,玲還是告訴我,她很在乎這個家、這段感情,因為這是她的初戀。
離婚是在兩年前被提上日程的,是丈夫先提出來的。
然後就是拉鋸戰,玲雖然平時比較強勢,但還是不願意離婚的,因為孩子也因為還愛著丈夫。第一次丈夫提出離婚的時候,說家裡的財產全部給女方,孩子還讓爺爺奶奶帶,玲給撫養費就好了,並且簽了一張空白的協議,說玲可以隨便寫。
玲用盡了各種方法挽回這段婚姻,可不知為什麼,丈夫鐵了心地要離婚,天天鬧騰,無奈之下,玲搬回了娘家,開始還可以常常回去,後來丈夫就不歡迎她了,每次回家前必須『請示匯報』。
玲搬出來之後,自然也就不再給丈夫『零花錢』,以前都是玲支付的一切費用都得他自己想辦法賺,所以老公開始變得越來越摳門,很快就提出離婚要房子。然後又提出要車,而且兩輛車都要。
就這樣,一年多過去了,兩個人多次談判都破裂了。
這年春節,丈夫說自己反悔了,希望玲把孩子接到北京,一家三口過個年,再試試能不能挽回婚姻。
玲很高興地把孩子從老家接到北京,當天老公說家裡比較髒,讓孩子先在外婆家住幾天,收拾好了再回來,結果誰也沒有想到,孩子一到北京,做父親的就變了卦,先是推三阻四,不讓孩子回家,後來說就住在姥姥家吧,方便照顧她。玲也沒想那麼多,畢竟大過年的,大家開心點就好!丈夫最初還來看看孩子,可正月十五之後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很少出現,也再不提孩子的事了。
這個春節玲是和孩子過的。
孩子和奶奶在一起習慣了,換了環境不習慣,整天哭。玲很累,這纔意識到老公其實是想用這樣的方法把孩子甩給她。
現在一切都有了結果,他們離婚了。
玲沒要車沒要房子,要了孩子。反正就是我們看來最不公平的分法,可是玲就是同意了。
我們這幫閨蜜都替玲鳴不平。玲說,有一天她突然就想開了,主動去和他辦理了手續,因為她覺得拖了這麼久,就是因為在乎感情,可是越來越發現,男方到了離婚時真的很無情,根本不看一點感情的份,看的全是錢。我們臺有一位主持人也和我說過同樣的話,她在離婚時也遭遇了類似的事情,老公連一分錢都恨不得和她分成兩半。
都說一夜夫妻百日恩,可事到臨頭,卻有那麼多讓女人看不起的男人。
也許,離婚時,就是最無情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