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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的女孩小芳在超市發雙榆樹店購物時,被保安懷疑是小偷並扭送去檢查,同時招致大群人圍觀。事發後,小芳稱自己曾被超市保安逼迫脫衣檢查,並因此患上精神疾病,小芳母親為此將超市發起訴到法院。昨天,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23歲女孩成精神病人昨天(8月20日)上午開庭前兩個小時,小芳的母親王女士就坐公交車到達了法院,並帶上了事發時女兒所穿、被保安扯壞的衣服。23歲的小芳外表靚麗,剛剛從老家陝西跳槽到北京一家影樓做化妝師兼後期制作人,每月的工資有6000多元。『孩子每天都很開心,覺得這是她實現夢想的地方』,王女士說,但夢想還未展開就已夭折。今年3月5日,小芳在單位附近的超市發雙榆樹店購物,結賬後被一名未穿保安制服的男子強行拉扯,並懷疑她偷了東西,扭送到超市辦公室檢查。在辦公室內,小芳被迫脫掉衣服接受檢查,警察也在接報後到場,最後發現她並沒有偷東西,但超市方面卻並沒有道歉。
王女士說,回家後,小芳開始出現精神失常癥狀,緊緊地抱著自己的包、渾身哆嗦,叫嚷『我不是小偷』。當晚,小芳留下一封長達8頁的遺書,准備跑出門自殺,被王女士攔下。經過醫院診斷,小芳患上了創傷後應激障礙,目前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為了調查女兒是否如遺書中所稱『被陌生男子強行撕扯,並大聲叫嚷,招來很多人圍觀嘲笑』,王女士說她曾到超市發要求調取當天的監控錄像,但被超市拒絕。
超市稱女孩自願脫衣超市發的兩名代理人昨天到庭應訴稱,當時是女孩自己脫掉衣服,並沒有人強行讓她脫。王女士聽後非常激動,拿出女兒當天穿的衣服,展示被扯掉的扣子和撕開的毛領。超市發的代理人同時向法院申請對小芳進行病情鑒定,以確定病情的嚴重程度,以及被疑盜竊和精神失常之間的因果關系,以此確定賠償責任。
『我的女兒毀了,我的家也毀了……』王女士哭著說,事發後她到處借錢給女兒看病,現在已經沒錢交醫療費,『大夫說孩子永遠都回不到以前了。』但淚水並沒打動超市發的代理人,法官勸說他們是否可以從人道角度出發,先付一些醫療費,代理人表示要回去跟領導請示後再說。
小芳的代理人張志強律師說,起訴時提出了12萬餘元的醫療費索賠請求,後續的治療費用另行起訴。昨天法官主持對雙方進行調解,超市發提出一次性給付賠償金。於是王女士提出了375萬元的一次性解決方案。對此,超市發稱雙方分歧太大。此案將擇日繼續審理。(記者王秋實)
-庭審焦點 派出所說法被質疑超市發昨天提交了雙榆樹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證明作為證據,其中稱,民警接到報警後到達超市發辦公室,但未發現有人強行讓小芳脫衣服,也未對雙方做調查筆錄。對此王女士當即質疑說,她曾去過派出所多次,希望警方出具現場調查的證明,但對方始終予以拒絕,『為什麼超市發就能開出證明?』此外她還提出,這份證明中並沒有涉及超市發工作人員對小芳的調查過程,如果前面沒有超市保安的言語逼迫,女兒不會自己就脫掉衣服。『事到如今,我女兒甚至沒有等到一聲道歉』。
田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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