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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以為他人安排工作為名,詐騙錢財46萬元,目前張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逮捕。
41歲的張某是無業人員。2009年10月,張某以能辦理到石市教育局、省海關工作的名義收取中間人趙某26萬元。之後又以能辦理調動到省公安廳工作之名收取趙某20萬元。
拿到錢後,張某用於還債、外借及個人消費。
今年5月,未見托付的事有動靜,趙某將張某扭送到公安局。
辦案人員說,以為他人安排工作為名詐騙的人一般都能言善辯、口若懸河,『顯示』自己強大的關系網,取得被騙人信任後實施詐騙。加之被騙人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求職心切,使犯罪分子屢屢得逞。但各單位用人都有嚴格的人事制度和考核程序,找工作時要通過正規渠道,以免上當,如果被騙應及時報案。(記者李媛王建辰李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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