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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的母親拿著女兒事發時穿的衣服。她猜測,女兒受超市員工推搡而導致領子上的紐扣脫落。 |
因在超市購物後被疑行竊,23歲的女子李芳(化名)事後精神失常。據李芳家屬稱原因是其在超市被搜身,而超市稱是其自己脫衣服。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昨日,原被告雙方在海淀法院第二次交換證據。
原告:女兒一聽『脫』就大叫
昨日上午,原被告雙方在海淀法院第二次交換證據。
原告李芳的母親說,3月5日傍晚,女兒下班後到超市發(雙榆樹)店購物,晚上8點多纔回家,進門時渾身發抖、幾乎說不出話。『一聽「脫」字就大叫』,李母描述,因為是冬天,她想幫剛進門的女兒脫去大衣,遭到女兒抗拒。
對此,被告超市方堅決否認,並稱是李芳自己脫去的衣服。聞此言,李母從包裡拿出事發時女兒穿的紅色大衣,指出領子上的扣子可能是在推搡中脫落。
另據北醫六院、天津安定醫院開具的證明顯示,李芳系『創傷後應激障礙』,目前仍在醫院治療。
被告:保安員未進行人身攻擊
超市方面稱,當事的男子是一名保安,51歲,從事保安工作多年。事發時沒穿制服是出於照顧顧客隱私,以免在公眾場合引來過多注意。且該保安的女兒和李芳同齡,事發時又有警察在場,不可能如李芳所言對其進行人身攻擊。超市說,目前,該保安還在上班,壓力很大。另外,超市表示,事發時,辦公室內沒有監控設備。
在警方出具的說明中,雙榆樹派出所事發後到案處理,稱全程沒有搜包、扒衣服等現象。
索賠:原告方申請先予執行
據李芳的律師介紹,目前,李芳還在天津市安定醫院接受治療,將持續發生醫療費用,因此索賠300餘萬元。另外,為給李芳治病,家裡已墊付了十幾萬元醫療費,其母從老家來京5個月已無錢交房租,因此申請能夠先予執行10萬元,但還需法院裁定。
對此,北京市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陳經理表示,出事後,超市方面希望從人道關懷角度予以撫慰,但因原告家屬推脫,最終未能成功探望。希望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能盡快達成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