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為了防范、打擊制售假印章、假證件等違法犯罪活動,日前,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在全市建立實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要求在2012年1月1日前,全市所有單位要逐步更換為符合公安部規定的新型網絡編碼印章。屆時,傳統印章將停止使用。
《通知》要求,石市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院校、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外地駐石辦事機構的行政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等所有冠以單位名稱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在新刻(換)制印章時一律到公安機關辦理印章審批備案入網手續,並由具有刻制公章資質的單位按要求統一刻制,配發印章入網備案管理卡和雙密碼查詢手冊。
凡未按標准要求刻制的印章和未納入市公安局《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印章,均視為非法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記者彭麗?)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