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遇到了矛盾、糾紛,找律師代理打官司,當事人尋求的往往是法律上的援助。而在劉建芳律師這裏,當事人得到的卻不僅僅是法律服務,還能收穫一份珍貴的友情。有人說,劉建芳打一起官司,就交一個朋友。調解當事人家庭矛盾、爲當事人做心理疏導、過年給當事人送年貨……很多時候,總管這些案件之外的“閒事”,比分內事要麻煩得多,可劉建芳依然樂此不疲。她常說:“我首先是一個人,然後纔是一名律師,看到當事人的難處總要伸手幫一幫才安心。”
2008年,劉建芳接受了一對母女的委託,代理一起房產糾紛。在這起案件中,女兒小惠剛上初中,母親趙清是一名清潔工,小惠的父親患病去世後,小惠同父異母、已經成年的姐姐爲了房產分割問題,與小惠母女對簿公堂。案件成訟後,在劉建芳的努力下,趙清母女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可儘管如此,因爲趙清收入微薄又患有嚴重的高血壓,需要長年服藥,母女倆的生活常常捉襟見肘。雖然案子已經結了,可看到這對母女不堪的生活境遇,劉建芳的心裏生出了一絲不忍。從那時起,劉建芳的身份便從趙清的代理律師變成了趙清的好姐妹,因爲兩家住得近,劉建芳有空就到趙清家坐坐,一來幫她排解憂鬱的心情,二來在經濟上給些幫助。平日裏,勤奮好學的小惠遇到學習上的問題,也會找律師阿姨幫忙。不久前,劉建芳還幫小惠爭取到了市女律師協會資助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輛自行車,小惠興奮了好幾天。不僅如此,每到過年過節,劉建芳除了要給趙清母女送去年貨,還將她們請到家中一起熱鬧熱鬧。兩年來,兩個家庭越走越近,劉建芳用一顆愛心讓小惠母女重新看到了生活的溫暖與希望。
由於業務範圍主要是民事案件,有相當一部分涉及家庭糾紛,包括離婚、贍養、繼承等,而劉建芳在工作中接觸到的當事人大多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每當遇到當事人諮詢這類案件,劉建芳都想方設法地進行調解,儘量不讓他們訴至法院。劉建芳說:“這麼做雖然會讓她損失掉不少代理費,但做人要有原則,絕不能爲了金錢利益挑唆得別人妻離子散、兄弟反目、家庭破裂。畢竟是砸斷骨頭連着筋的親人,打開心結、消除誤解,又是團圓的一家子。所以,我會盡我所能爲他們修復親情。”(文中涉及案件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