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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堅:在以往的文化單位轉企改制中,一些地方通過借、留、造等手段『新殼裝舊人』的做法,有其產生的特定的歷史背景和環境因素,也曾為減少改革阻力、推進改革試點發揮過一定的作用,但是,說到底還是不徹底的改革。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一步步深入,隨著各方面制度的不斷完善,這種『改革』的弊端也日漸凸顯。
首先,這樣轉來的文化『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殼』,仍然躺在政府的懷抱裡。這樣的企業缺乏主動面向市場求發展的動力和壓力,難以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運營機制。其次,『腳踩兩只船』,讓同一單位內企業身份的員工與事業身份的員工『同工不同酬』,在社會保障、職業發展前景存在種種不平等,難以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第三,由於『事轉企』改革不徹底,使事企分開、管辦分離難以徹底實現,為政府職能的轉變設置了障礙。最後,不徹底的改革為『開倒車』留了退路,消磨了改革的成效,當然也影響了改革的聲譽。
記者:您剛纔一再提到『可核查、不可逆』,這個專業術語在文化體制改革領域,有什麼具體的含義呢?
歐陽堅:『可核查、不可逆』,既是中央對規范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的明確指示,也是文化企業實現科學發展的客觀要求。要實現『可核查、不可逆』,我認為要把握以下幾點:
首先,『可核查、不可逆』的目標是徹底轉制。轉企改制不等於改革的完成,也不意味著成為當然合格的市場主體。已轉制的各類文化企業一定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內部經營管理,盡快形成面向市場的體制機制,早日成為合格的市場主體。
其次,『可核查、不可逆』的保障是依法合規。改革必然涉及復雜的利益調整。要使改革平穩順利地推進,就必須嚴格依照政策規范運作,清除『逆轉』因素,確保不走『回頭路』。
再次,『可核查、不可逆』的前提是程序公開。只有認真履行民主程序,確保職工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使所有的改革措施都在陽光下進行,纔能確保改革進程公開透明、監督到位、規范有序。
最後,『可核查、不可逆』的根本動力是加快發展。只有充分用好徹底轉制所創造的體制機制優勢,使真轉真改單位比『假改』『半改』單位有更好的發展勢頭、更快的發展速度,纔能為真轉真改的企業增強信心,消除顧慮。
著手推進股份制改造 早日實現上市融資記者:文化部此次深化轉企改制工作中,有哪些可資借鑒的經驗?
歐陽堅:此次四家集團公司深化轉企改制工作的經驗,總結起來主要有四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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