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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牢獄、9年殺人罪名,終於一起抹掉了。
8月6日,廣西河池市東蘭縣武篆鎮農民王子發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8月20日,隨著東蘭縣公安局撤銷案件和河池檢察院撤銷起訴,王子發自由了。
2001年,他因涉嫌故意殺害朋友吳宗謀被捕。2002年,河池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王子發死刑。2005年廣西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改判王子發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7年,真凶覃漢寶自首,但隨後長達3年的時間,王子發仍然被囚監獄。
22日,記者對話王子發,從他口中還原此案。
從凶手手中奪刀
我卻成殺人疑犯
記者:你能回憶一下案發時的情況嗎?
王子發:事發前,我和幾個朋友在東蘭縣城承包了兩棟私房搞內部裝修。2001年9月19日晚,我和親戚王忠勇等3人一起喝酒。大約10點樣子,喝完酒3人走到街上分開。我到附近玻璃廠工地去看房子裝修的進程。
我沒有找到那幾個工友,就折回來,在路口碰到吳宗謀(死者),一起來到他家。
因為白天做工太累,我先睡了,就睡在他家沙發上。大約凌晨的樣子,我被一把刀砍到下巴,驚醒後就和凶手搏斗。大約搏斗了兩三分鍾,被他踹了一腳,但我搶下了他的刀,他往門外跑。
我聽到廚房裡有痛苦的呻吟聲,過去一看,發現吳宗謀已經倒在地上。我醉意未醒,加上自己也被砍了10多刀,就沒注意他被捅了多少刀。我拿著凶手那把刀,到110崗亭報案。
記者:你去報警的崗亭在什麼地方?
王子發:距離吳宗謀家不遠。當時,崗亭裡有一個警察在值班。警察看到我渾身是血,馬上送我到醫院救治。大約10分鍾後,吳宗謀也被送到東蘭縣人民醫院,和我在同一個房間搶救。吳宗謀傷勢重,醫生先救他,纔給我縫針。第二天,聽說他死了。
在醫院住了10多天後,因沒錢治療,家人把我接到家裡休養。回家10多天後,我被警察抓走了。我從凶手手中奪刀報案,卻成了疑犯。
審問遭拳打腳踢
但我一直沒認罪
記者:後來警察怎麼審問的?
王子發:公安將我帶到刑警隊(東蘭縣)審問,審問了一天一夜,不讓睡覺。他們要我說案發過程,我說不好,他們就用拳頭打我嘴巴,用皮鞋踢我屁股。我被凶手捅傷的地方沒有打。不管打得多狠,我一直沒認罪。我如果軟蛋了,肯定是死路一條。
又過了一個月,他們送來逮捕證,說我故意殺人,讓我簽字。我還是喊冤,沒有簽。在看守所的時候,河池檢察院有人來詢問案發過程,我也向他們喊冤,他們不信呀。後來(河池)中院就判我死刑,我就一直上訴。後來上訴到(廣西)高院,改判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記者:高院為什麼改判死緩呢,你知道嗎?
王子發:不知道。律師告訴我,估計是擔心造成冤假錯案吧。大約過了一個月,我被送到貴港監獄執刑。我喊冤,辦案的人說,你不服,就到監獄上訴吧。
兒子不敢靠近
我心裡很難受
記者:你是什麼時候知道凶手另有其人,你認識凶手覃漢寶嗎?
王子發:我不認識他,只是在幾個月前,在東蘭縣開庭的時候我纔見到他。辦案人員拉過來認人的時候,我也不認識他,他也不認識我。
記者:那天晚上他殺你,你沒有記住他的樣子嗎?
王子發:不記得。那天晚上喝酒太多了,搏斗太激烈了,天又黑,沒有看到他的面孔。
回家看到父母老了。我被抓走時,兒子纔2歲,現在11歲了,躲在門口看我,不敢靠近,他不認識我了,我心裡真的很難受。
我不想談賠償
要公正和清白
記者:你以後有什麼打算?
王子發:我現在這種身體,眼睛又矇(看不清楚),進(東蘭)看守所以前是好的,進了看守所以後就這樣了,兩三米范圍內看得清楚,再遠點就看不清楚了。
我的右腿被踢傷,落下了傷痛,走路一瘸一拐。我被抓前體重100斤,出獄時纔85斤,身體垮了,什麼活計也乾不了。
記者:你對生活有什麼安排?
王子發:我沒有別的要求,我就要求法院宣告我無罪,給我一個說法。
法院不做無罪判決,我不能接受。現在身邊的人都說王子發自由了,但還沒有一個東西證明我是清白的。既然我是清白的,為什麼不在文件裡寫清楚呢,說我是『無罪釋放呢』?
我不想談賠償,我要一個公正和清白。
記者:如果認定你無罪,你會提出國家賠償嗎?最近,有政府的人來看你嗎?
王子發:他們說有國家賠償,讓我放心。我怎麼能放心呢。22號,縣政府來了很多人看我,縣裡一個副縣長和政法委書記帶隊,他們送來5000元慰問金,讓我放心養病,說其他賠償會根據國家的標准給。
(據《都市快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