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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回放 28歲公務員加班猝死
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一個本應休息的日子。
江陽區委宣傳部通報,7月24日,江陽區黃艤鎮公務員朱繼宏主動放棄雙休日,忙於建設『中國白酒金三角』項目『酒谷大道』的籌備工作。當日下午2時左右,長期超負荷工作的朱繼宏,不慎摔倒在衛生間地板上,後腦受到重創,造成顱內出血。因搶救無效,7月26日19時40分,朱繼宏不幸去世,年僅28歲。
7月27日,朱繼宏被認定為因公犧牲,中共江陽區委追授朱繼宏『優秀共產黨員』稱號。7月28日,江陽區四大領導班子為朱繼宏舉行隆重的追悼大會,200餘名乾部群眾前往瀘州市殯儀館為他送行。
黃艤鎮政府工作人員李某在網上發帖回憶,事發時朱繼宏吃過午飯,在辦公室上網,邊做工作上的事情,邊和女友聊天。隨後到廁所方便准備午休,結果摔倒在廁所內。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網友爭議:午休時間算不算工作時間?如廁摔倒不治而亡算不算因公犧牲?雖然朱繼宏所在單位黃艤鎮政府表示朱長期承擔著3個人的工作,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間,不慎摔倒後引發顱內出血死亡,完全符合政策標准。但在網友們的理解中,午休、聊天、如廁、摔死實在與他們認為的『因公』、『犧牲』格格不入。
七嘴八舌 六成網友認為不妥在一家門戶網站對此事所做的網友調查中,57.7%的網友認為朱繼宏被定性為『因公犧牲』不妥,24.1%的網友認為畢竟是在工作時間,應該是因公犧牲。認為要看具體情況而定的網友佔18.3%。而質疑聲主要圍繞在『周六』、『午休』、『上廁所』、『聊天』這幾個字眼上。
網友小虎就屬於反對派,他認為朱繼宏在飯後午休時間,還和女友網上聊天,不能算做工作狀態,被認定『因公犧牲』不夠條件。
網友『大田鼠』表示:『周末加班是超負荷工作,午休期間和女朋友聊會天也是人之常情,沒有什麼不對的,認定「因公」合情合理,不要求全責備。但是,朱繼宏這種狀況只能算工傷死亡,不要把「犧牲」二字隨便用。「犧牲」這個詞應該用在特定場合,符合特定意義。為企業為單位死傷就只能是因工死亡,為了國家死亡纔能用犧牲。』
支持因公犧牲認定的網友『闌紫月』則認為,大家不必細摳『因公』、『犧牲』這些詞匯的意思和所謂崇高所指,只要他是個盡職盡責的人民公僕,而今在工作期間非正常死亡,給個這樣的說法,無可厚非,相關的撫恤也完全可以理解,不要太離譜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