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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從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了解到,從9月10日開始,擁有濱海新區戶籍的居民可申請經濟適用房和普通限價商品房。
據了解,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或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的,需帶上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簿、現住房權屬證明、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相應的《天津市濱海新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或《天津市濱海新區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審核表》以及新區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以上要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所在地為塘沽、漢沽、大港的居民可以分別前往塘沽房管局、漢沽房管局、大港房管局領取申請表格,也可在濱海新區住房保障中心領取。
根據日前出臺的《天津濱海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經濟適用房、普通限價商品房的申請人必須有新區戶籍。申請這兩類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人向所在地功能區管委會房管部門提出申請。管委會民政部門、房管部門分別在3個工作日內對收入和人口、住房情況進行審核。再由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復核。復核完成後,功能區房管部門對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管委會房管部門核發《天津市濱海新區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證明》或《天津市濱海新區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證明》。
拿到資格證明後,申請人持證明到售房單位購房,房源不足時,管委會房管部門在公證監督下組織售房單位搖號選房,並建立輪候名冊。最後,都由管委會房管部門建立申請家庭住房檔案,並報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據了解,經適房的定價將由物價、建設、土地、房管等部門聯合確定。
今年,在開工建設379萬平方米的基礎上,濱海新區還將新開建約200萬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其中位於漢沽、塘沽五車地、大港港東新城等項目選址將建設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普通限價商品房,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面積分別佔5%。
據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濱海新區將進一步完善保障房相關政策,計劃於近期發布《濱海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實施細則》。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根據《暫行規定》,具有新區非農業常住戶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之前5年內沒有房產轉讓行為;家庭上年收入低於新區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2倍的,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9平方米(含),或者拆遷實行貨幣補償安置的,原則上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費中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低於25萬元,他處住房合計建築面積40平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積30平方米以下,可申請經濟適用住房。
普通限價商品房申請條件:欲申請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的需要具有新區非農業戶籍,申請限價商品住房之前5年內沒有房產轉讓行為;家庭人口原則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離異時間2年以上)、喪偶人員也可作為單人戶申請;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數的1.5倍計算。(記者陳西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