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市委、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做好當前政法維穩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為載體,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切實發揮好檢察職能作用,打好保持社會和諧穩定攻堅戰,確保夏季達沃斯論壇及世界氣候大會等重大活動期間穩定安全。
該院提出維護社會穩定的五項措施,一是認真貫徹嚴打方針,充分發揮批捕、起訴檢察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加強與相關政法部門的銜接配合,統一執法思想和尺度,適時介入偵查工作,對進入檢察環節的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切實做到快審快結,快捕快訴,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確保社會治安形勢的穩定;二是呼應人民群眾對國家工作人員、黨政司法官員廉政勤政的更高要求,充分發揮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職能,進一步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力度。通過嚴肅查處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追求清廉效益,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從源頭上最大限度地化解社會矛盾;三是加大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監督力度,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心理預期。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檢察機關第二次民行工作會議精神,准確把握民行檢察工作的法律監督屬性和職能定位,努力在更高水平上推動民行檢察工作深入發展。要切實從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出發,堅持把民行檢察監督的重點放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上,把加強民行監督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結合起來,著力構建以抗訴為中心的多元化監督格局。把糾正錯誤裁判與糾正違法行為、查處職務犯罪有機結合起來,切實增強法律監督的力度和效果;四是自覺樹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切實把化解社會矛盾貫穿於執法辦案的全過程。正確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案件處理要切實做到寬嚴有度。要樹立調解也是執法,做好群眾工作、平衡好各種利益關系也是辦案的理念,在辦案過程中要自覺做到講政治、講大局、講和諧、講穩定,努力實現執法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切實把維護法律尊嚴、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安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修復社會關系、促進社會和諧貫穿於執法辦案的全過程;五是認真落實社會矛盾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全力做好涉檢信訪工作。在辦理自偵案件和刑事案件及信訪接待工作中,要特別注重對諸多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及時對辦案結果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風險進行等級評估,提前預警並按照有關要求主動采取應對措施,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在涉檢信訪工作中,要堅持執法為民的宗旨要求,做到辯證思維、換位思考,積極處理、及時答復,切實做到講感情、講法律、講道理、講效果。認真落實檢察長接待制度,從更高的領導層面簡潔、快速地解決問題。要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在信訪工作中,因為接待不當、態度不好、處理不妥、答復不及時等因素造成越級上訪、進京上訪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